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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论1055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五五 创作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成康殁而民生不见先王之治,日入于乱,以至于秦,尽除前圣数千载之法。
天下既攻秦而亡之,以归于汉。
汉之为汉,更二十四君,东西再有天下,垂四百年。
然大抵多用秦法,其改更秦事,亦多附己意,非放先王之法而有天下之志也。
有天下之志者,文帝而已。
然而天下之材不足,故仁闻虽美矣,而当世之法度,亦不能放于三代。
汉之亡,而强者遂分天下之地。
晋与隋虽能合天下于一,然而合之未久而已亡,其为不足议也。
代隋者唐,更十八君,垂三百年,其治莫盛于太宗之为君也。
诎己从谏,仁心爱人,可谓有天下之志。
以租庸任民,以府卫任兵,以职事任官,以材能任职,以兴义任俗,以尊本任众,赋役有定制,兵农有定业,官无虚名,职无废事,人习于善行,离于末作,使之操于上者要而不烦,取于下者寡而易供,民有农之实,而兵之备存,有兵之名,而农之利在,事之分有归,而禄之出不浮,材之品不遗,而治之体相承,其廉耻日以笃,其田野日以辟,以其法修则安且治,废则危且乱,可谓有天下之材。
行之数岁,粟米之贱,斗至数钱,居者有馀蓄,行者有馀资,人人自厚,几致刑措,可谓有治天下之效。
夫有天下之志,有天下之材,又有治天下之效,然而不得与先王并者,法度之行,拟之先王未备也;
礼乐之具,田畴之制,庠序之教,拟之先王未备也;
躬亲行阵之间,战必胜,攻必克,天下莫不以为武,而非先王之所尚也;
四夷万里,古所未及以政者,莫不服从,天下莫不以为盛,而非先王之所务也。
太宗之为政于天下者,得失如此。
由唐虞之治五百馀年而有汤之治,由汤之治五百馀年而有文武之治,由文武之治千有馀年而始有太宗之为君。
有天下之志,有天下之材,又有治天下之效,然而又以其未备也,不得与先王并而称极治之时。
是则人生于文武之前者,率五百馀年而一遇治世;
生于文武之后者,千有馀年而未遇极治之世也。
非独民之生于是时者之不幸也,士之生于文武之前者,如舜禹之于唐,八元八凯之于舜,伊尹之于汤,太公之于文武,率五百馀年而一遇。
生于文武之后千有馀年,虽孔子之圣、孟轲之贤而不遇,虽太宗之为君而未可以必得志于其时也,是亦士民之生于是时者之不幸也。
故述其是非得失之迹,非独为人君者可以考焉,士之有志于道而欲仕于上者可以鉴矣(《元丰类稿》卷九。又见《曾文定公集》卷四,《曾子固集》卷一一,《南丰曾先生文粹》卷一,《圣宋文选》卷一三,《皇朝文鉴》卷九七,《古文关键》卷二,《东莱集注类编观澜文》乙集卷九,《少微通鉴节要》卷三八,《经济类编》卷六,《荆川稗编》卷八七,《名世文宗》卷二二,《古今图书集成》皇极典卷一六五、经籍典卷三八六。)
按:唐代二十帝,此处云「十八君」,疑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