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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直文集序1063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五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至治之极,教化既成,道德同而风俗一,言理者虽异人殊世,未尝不同其指。
何则?
理当故无二也。
是以《诗》《书》之文,自唐虞以来,至秦鲁之际,其相去千馀岁,其作者非一人,至于其间尝更衰乱,然学者尚蒙馀泽,虽其文数万,而其所发明,更相表里,如一人之说,不知时世之远,作者之众也。
呜呼!
上下之间,渐磨陶冶,至于如此,岂非盛哉!
自三代教养之法废,先王之泽熄,学者人人异见,而诸子各自为家,岂其固相反哉?
不当于理,故不能一也。
由汉以来,益远于治。
故学者虽有魁奇拔出之材,而其文能驰骋上下,伟丽可喜者甚众,然是非取舍,不当于圣人之意者亦已多矣。
故其说未尝一,而圣人之道未尝明也。
士之生于是时,其言能当于理者,亦可谓难矣。
由是观之,则文章之得失,岂不系于治乱哉?
长乐王向字子直,自少已著文数万言,与其兄弟俱名闻天下,可谓魁奇拔出之材,而其文能驰骋上下,伟丽可喜者也。
读其书,知其与汉以来名能文者,俱列于作者之林,未知其孰先孰后。
考其意,不当于理者亦少矣。
子直晚自以为不足,而悔其少作。
更欲穷探力取,极圣人之指要,盛行则欲发而见之事业,穷居则欲推而托之于文章,将与《诗》《书》之作者并,而又未知孰先孰后也。
然不幸蚤世,故虽有难得之材,独立之志,而不得及其成就,此吾徒与子直之兄回字深父所以深恨于斯人也。
子直官世行治,深父已为之铭。
而书其数万言者,属予为叙。
予观子直之所自见者,已足暴于世矣,故特为之序其志云(《元丰类稿》卷一二。又见《曾文定公集》卷六,《曾子固集》卷二二,《南丰曾先生文粹》卷三,《文献通考》经籍考卷六二,《永乐大典》卷二二五三六,《文章辨体汇选》卷三○六,《八代文钞》第三二册,《古今图书集成》经籍典卷四七五、四八二,道光《福建通志》卷六八,道光《阜阳县志》卷二○,《宋元学案补遗》卷四。)
」,章校本作「邹」,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