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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材叔州序1081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五○、《元丰类稿》卷一四、《曾文定公集》卷七、《方舆胜览》卷三八、《舆地纪胜》卷一一二、《粤西文载》卷四七、《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一四一一、雍正《广西通志》卷一一○、乾隆《柳州府志》卷三四、乾隆《柳州府马平县志》卷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谈者谓南越偏且远,其风气与中州异。
故官者皆不欲久居,往往车船未行,辄已屈指计归日。
又咸小其官,以为不足事。
其逆自为虑如此,故其至皆倾摇解弛,无忧且勤之心。
其习俗从古而尔,不然,何自越与中国通已千馀年,而名能抚循其民者,不过数人邪?
故越与闽、蜀,始俱为夷,闽、蜀皆已变,而越独尚陋,岂其俗不可更与?
盖吏者莫致其治教之意也。
噫!
亦其民之不幸也已。
彼不知繇京师而之越,水陆之道皆安行,非若闽溪、峡江、蜀栈之不测。
则均之吏于远,此非独优欤?
其风气吾所谙之,与中州亦不甚异。
起居不违其节,未尝有疾。
茍违节,虽中州宁能不生疾邪?
其物产之美,果有荔子、龙眼、蕉、橄榄,花有素馨、山丹、含笑之属,食有海之百物,累岁之酒醋,皆绝于天下。
人少斗讼,喜嬉乐。
吏者唯其无久居之心,故谓之不可。
如其有久居之心,奚不可邪?
古之人为一乡一县,其德义惠爱尚足以薰蒸渐泽,今大者专一州,岂当小其官而不事邪?
令其得吾说而思之,人咸有久居之心,又不小其官,为越人涤其陋俗而驱于治,居闽蜀上,无不幸之叹,其事出千馀年之表,则其美之巨细可知也。
然非其材之颖然迈于众人者不能也。
官于南者多矣,予知其材之颖然迈于众人能行吾说者,李材叔而已。
材叔又与其兄公翊仕同年,同用荐者为县,入秘书省,为著作佐郎
材叔柳州公翊象州,皆同时,材又相若也。
则二州交相致其政,其施之速、势之便,可胜道也夫!
其越之人幸也夫!
其可贺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