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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介甫第三书1065年冬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四六、《元丰类稿》卷一六、《曾文定公集》卷五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巩启:八月中,承太夫人大祥,于邮中寓书奉慰。
十月秀才行,又寓书,不审皆到否?
昨日忽被来问,良慰积日之思。
深父殂背,痛毒同之,前书已具道矣。
示及志铭,反复不能去手。
所云「令深父而有合乎彼,则不能同乎此矣」,是道也,过千岁以来,至于吾徒,其智始能及之,欲相与守之。
然今天下同志者,不过三数人尔,则于深父之殁,尤为可痛。
介甫于此,独能发明其志,读之满足人心,可谓能言人之所不能言者矣。
顾犹见使商榷所未安,观介甫此作,大抵哀斯人之不寿,不得成其材,使或可以泽今,或可以觉后,是介甫之意也。
而其首则云「深父书足以致其言」,是乃称深父以未成之材而著书,与夫本意违矣,愿更详之。
《孟子》之书,韩愈以谓非轲自作,理恐当然。
则所云「幸能著书者」,亦惟更详之也。
如何?
幸复见谕
所云「读《礼》,因欲有所论著」,顷尝为介甫言,亦有此意,顾不能自强,又无所考质,故莫能就。
介甫既意及于此,愿遂成之,就令未可为书,亦可因得商榷矣。
相别数年,巩在此全纯愚以静俟,庶无大悔。
顾苟禄以弃时日,为可怅惜,未知何日得相从讲学,以勖其所未及,尽其所可乐于衰莫之岁乎?
此日夜所惓惓往来于心也。
示谕溲血,比良已否?
即日不审寝食如何?
上奏当称前某官,十数日前,见刘琮言已报去,承见问,故更此及之尔。
介甫果以何时此来乎?
不惜见谕
子进弟奄丧,已易三时矣,悲苦何可以堪!
二侄年可教者,近已随老亲到此。
二尤小者,六舍弟尚且留在怀仁,视此痛割,何可以言?
介甫有女弟之悲,亦已屡更时序,窃计哀戚何以自胜,馀惟强食自爱,不惜时以一二字见及。
不宣。
巩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