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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州拟辞高丽送遗状1079年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四四 创作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窃见接送高丽使副仪内一项,高丽国进奉使副,经过州军,送知州通判土物,并无答谢书。
候进奉使回日,依例估价,以系,就整数量加回答
检会熙宁六年高丽国进奉有使副,送明州知州通判土物,共估钱二百贯以上九十九陌。
熙宁五年及九年,有进奉使,无副使,送明州知州通判土物,共估计价钱一百贯以上九十九陌。
其土物,奉圣旨并依例令收,估价回答
臣今有愚见合具奏闻者,右谨具如前。
窃以高丽于蛮夷中为通于文学,颇有知识,可以德怀,难以力服也。
故以隋之全盛,炀帝之世,大兵三出,天下骚然,而不能朝其君。
及至唐室,以太宗之英武,李绩之善将,至于君臣皆东向,以身督战,而不能拔其一城,此臣之所谓难以力服也。
宋兴,自建隆以来,其王王昭以降,六王继修贡职,使者相望。
其中间压于强虏,自天圣以后,始不能自通于中国。
陛下即祚,声教四塞,其国闻风,不敢宁息,不忌强胡之难,不虞大海之阻,效其土实,五岁三至,如东西州,唯恐在后。
其所以致之者,不以兵威,此臣之所谓可以德怀也。
陛下亦怜其万里惓惓,归心有德,收而抚之,恩礼甚厚。
州郡当其道途所出,迎劳燕饯,所以宣达陛下宠锡待遇之意,此守臣之职分也。
使者所历之州,贽其所有,以为好于邦域之臣。
陛下加恩,皆许受之,而资以官用,为其酬币。
其使一再至之间,许其如此,不为常制可也。
今其使数来,邦域之臣受其贽遗,著于科条,以为常制,则臣窃有疑焉。
盖古者相聘,贽有圭璋,及其卒事,则皆还之,以明轻财重礼之义。
今蛮夷使来,邦域之臣与之相接,示之以轻财重礼之义,使知中国之所以为贵,此人事之所宜先,则当还其贽,如古之聘礼,还其圭璋,此谊之所不可已也。
又古之以贽见君者,国君于其臣则受之,非其臣则还之。
今蛮夷向化,来献其方物,以致其为臣之义。
天子受之,以明天下一尊,有臣而畜之之义,此不易之制也。
邦域之臣与其使接,以非其臣之义,还其贽,以明守礼而不敢逾,亦不易之制也。
以此相属,以明天子之尊,中国之贵,所重者礼义,所轻者货财。
其于待遇蛮夷之道,未有当先于此者也。
且彼贽其所有,以明州一州计之,知州通判所受,为钱三十万,受之者既于义未安,其使自明而西,以达京师,历者尚十馀州,当皆有贽。
以彼之力度之,蛮夷小国,于其货财,恐未必有馀也。
使其有亲附中国之心,而或忧于货财之不足,臣窃恐有伤中国之义,而非陛下所以畜之幸之之意也。
臣愚窃欲自今高丽使来,贽其所有以为好于邦域之臣者,许皆以诏旨还之。
其资于官用以为酬币已有故事者,许皆以诏旨与之如故。
惟陛下详择之。
如可推行,愿更著于令。
盖复其贽以及于恐其力之不足,厚其与以及于察其来之不易,所谓尚之以义,绥之以仁。
中国之所以待蛮夷,未有可以易此者也。
其国粗为有知,归相告语,必皆心服诚悦,慕义于无穷,此不论而可知也。
臣愚非敢以是为廉,诚以拊接蛮夷,示之以轻财重礼之义,不可不先。
庶几万分之一,无累于陛下以德怀远人之体。
是以不敢不言,惟陛下裁择。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元丰类稿》卷三五。又见《曾文定公集》卷二。)
无:元刻本、正统本、《读书记》、顾校本、吴校本、傅校本作「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