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尚书制 北宋 · 曾巩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三五、《元丰类稿》卷二四、《曾文定公集》卷三、《古文渊鉴》卷五二、《古今图书集成》铨衡典卷一九
尚书政本,而吏部天官,所以考择人材,以成天下之务。近世既失其职,但受成事而已。今朕既正官名,且将归其属任。立法之始,推行在人。其于程能议功,定勋颁爵,当率厥属,谨循科条,非得周材,曷称兹位。某忠厚仁笃,秉义守正,列于侍从,休有令名。是用选而授之,其务将明。使朕所以作则垂宪,不独于今可行,方当施之后世。盖汝有称职之美,则朕有知人之明。尚其懋哉,无替厥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