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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驾部员外郎司马府君墓志铭熙宁九年作)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二九、《司马公文集》卷七九
兄讳某,字周卿
曾大父讳某,大父讳某,皆不仕。
父讳某,以通《毛诗》,屡应州举,名升礼部,及兄登朝,累赠卫尉卿
母某氏,封某县太君
司马氏累世聚居,食口常不减数十。
卫尉府君为之长,兄年十六,卫尉即以家事委之,衣食均赡,宗族无间言。
卫尉得以优游自适十馀年而终。
兄用从父太尉君荫,补郊社斋郎
太尉以家事非兄不能办,未听从宦。
后数年乃调达州通川
州有宣汉盐井,距州千馀里,唯一溪仅通小舟,可以往来。
守井吏恃其险远,大为奸利。
州遣兄往按之,因为之区处利害,凡再往返,遂革其弊。
考满,除华州司理参军
州将骄贵,数用私欲挠公法,兄执不听。
幕僚性刚戾,自将以下皆恶之,共文致其罪,俾兄鞠之。
幕僚复上书讼州官,皆获罪,惟兄不染于辞,人以是益知其公平。
骁骑十馀卒犯罪,谋亡去,监押捕获之,诬云共图不轨,欲杀之以求功赏。
州官信之,谓兄必考掠取服,兄不从,据实鞠之,皆止杖罪。
馀囚负冤得直者甚众。
既而遭继母郭氏忧,去官,直冤者或炷香于顶臂以送之。
服除,授解州闻喜
用荐者迁大理寺丞、知河中府猗氏县
阆州新井县,通判邓、均二州。
先是,房州竹山有金溪,出金甚多。
山谷穷僻,人迹罕至,豪族专其利。
监司欲命官置场市之,皆惮其险,辞不行。
时兄年已踰六十,奋曰:「利其禄而避其劳,可乎」?
遂往。
跻攀崖巘,为之经画条目,使公私俱利
仍每月一按行,凡岁馀乃还。
均州秩满,徙知梁山军
累官至驾部员外郎,年甫七十,体力尚壮,即求致仕。
诏补子广郊社斋郎
广为虢州卢氏主簿,迎兄之官。
熙宁八年十二月戊子朔暴得疾,己丑终于官舍,年七十有三。
兄为人沉厚宽裕,喜愠不形于外。
少时家贫,有衣一笥,夜遗火,比家人觉,狼狈救之,笥衣已尽。
兄独卧不起,家人尤之曰:「烧衣荡尽,何心尚安卧邪」?
兄曰:「衣已烧矣,起视何益」?
转枕复寝,人皆服其度量。
子孙、仆役有过,徐训谕之,不轻骂辱。
然当官公直,能知小民情伪,吏不敢以丝毫欺也。
虽练习律令,而不为峭刻,断狱必求厌人心,摧抑彊猾,扶卫愚弱。
所治职事皆有方略,或素号繁剧者,兄处之尝有馀暇,气色不动,而众务修举,廷中永昼,寂无人声。
其下皆畏而爱之,久犹见思。
从仕三十馀年,未尝有过。
然性恬静,不自矜誉,故人知之者益鲜,无所超越,循常调终身,兄亦不憾也。
其奉养俭素,自为布衣至二千石,饮啜服用,未尝少异。
与乡人居,和易简静,故没之日,闻者无不叹惜。
先娶纽氏,早终。
再娶张氏,解州助教震之女。
柔静慈良,宜于族姻,封清河县君
治平四年终于邓州,年五十八。
子男四人,曰齐、曰庭、曰广、曰房。
庭,虢州虢略
女四人:长适解人樊景让,次适陕人张安仁,次二人未嫁,皆早夭。
齐等以熙宁九年二月壬寅奉兄及嫂之丧葬于川乡先茔之西南。
光以期日之迫,不暇请于时之贤士大夫,自为之铭曰:
廓然有容,颓然无争。
所莅之政,不烦而成。
去久而人益思,无求而人莫知。
年至归休,始终无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