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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常少卿司马府君墓志铭治平三年作)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二七
兄讳某,字昭远
曾祖考讳某,妣某氏。
祖考讳某,妣某氏。
考讳某,追赠光禄卿
妣李氏,封永寿县太君
兄举进士及第,初命威胜军判官,又调泾州观察推官
寻监渭州酒税,改大理寺丞、知猗氏县
未几,签书保大军节度判官事。
丞相庞公鄜延经略使,奏兄通判鄜州事,徙知渝州
历知庆成军、解、房二州,解、房皆未到官,徙知商州
自商还京师,监右厢店宅务
永寿太君忧,服除,知乾州
治平三年正月辛酉终于州廨,享年六十有九。
累官至太常少卿
兄为人孝友,居丧致哀,宽厚容物,而内守劲直
鄜州,州长皆武人,多骄恣不法。
兄平居与之燕游笑语,若无不可者,及临公事,则正色力争,必当理然后已。
州长虽甚怒,无如之何,然知其无害己心,亦不深怨也。
渝州,其佐曰赵寅,以傲狠刻暴名于世,虽在卑位,常行行视天,意气如公相
兄始至,阅狱囚,释寅所妄系者近百人。
争之,兄一不顾。
既而词礼倨慢,兄亦不与之校。
久之,寝自愧悔谢服。
及寅官满,泣涕不忍去。
兄早孤,年过三十乃仕,以是周知民间情伪,其为政务合民心。
悍狡为民害者,痛绳以法。
愚弱不失理者,徐为谕解,往往晓悟欣悦,辍讼而去。
故所至民爱慕,去之久犹思咏不已。
然其奉上官无过分之礼,每罢官入京师,多闭户家居,未尝及权贵之门。
审官缺员榜于壁,人久不取者,辍受以去。
惟掌店宅时,留京师凡再期,自馀率不过数月已去矣。
以是独所治之民知其才业之美,朝廷终无从知之。
佗人或仕宦绝在兄后,或才能出兄下远甚,以熟于时态,往往取显宦。
兄处之晏然,俱若不见闻者,常曰:「吾幸以寒士积官至二千石,自足已久,尚何求于人哉」!
司马氏同居累世,宗族甚大,兄为之长。
凡二十馀年,能一施以恩,无亲疏贤不肖之间,故人人无怨。
善为诗,多为人传诵。
夫人同郡魏氏,封某县君,故处士著作郎野之女。
处士名重于真宗朝,列传在国史。
夫人先兄十八年终于渝州,享年若干。
子男二人:雍,太庙室长
应,试将作监主簿
女三人:长适内殿承制雷周祐;
次适冯翊县王淳,蚤卒;
次适郊社斋郎崔颖。
兄终之岁,某月某甲子与夫人合葬于先茔。
光以葬日之迫,不暇请于佗人,故忍泣叙而铭之。
光后兄二十一岁而生,加之各从宦四方,于兄治行不能得其详,姑录其所知以传永久,不敢以一言私也。
铭曰:
寿虽未高不为夭,官虽未显不为卑。
德之和为众所慕,政之便为民所知。
仕不茍进兮,于道无亏。
兄今何恨兮,生者同悲。
呜呼哀哉(《司马公文集》卷七七。又见雍正山西通志》卷一九四。)
原无题注,据明本、陈本、四库本补。
本卷以下各篇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