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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州真如院法堂记皇祐四年四月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二三、《司马公文集》卷六六、《至元嘉禾志》卷二二、万历《秀水县志》卷九、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九九、二二八、《古今图书集成》神异典卷一一五、光绪《嘉兴府志》卷一八
壬辰岁夏四月,有僧清辨踵门来告曰:「清辨,秀州真如草堂僧也。
真如故有堂,庳狭不足以庥学者。
清辨与同术惠宗治而新之,今高显矣。
愿得子之文刻诸石,以谂来者」。
光谢曰:「光文不足以辱石刻,加平生不习佛书,不知所以云者,师其请诸他人」。
曰:「他人清辨所不敢请也,故维子之归,而子又何辞」?
光固辞不获,乃言曰:「师之为是堂也,其志何如」?
曰:「清辨之为是堂也,属堂中之人而告之曰:二三子茍能究明吾佛之书,为人讲解者,吾且南乡坐而师之。
审或不能,则将取于四方之能者。
皆伏谢不能,然后相率抵精严寺,迎沙门道欢而师之。
又属其徒而告之曰:凡我二三子,肇自今以及于后,相与协力同志,堂圮则扶之,师缺则补之,以至于金石可弊,山渊可平,而讲肄之声不可绝也」。
光曰:「师之志则美矣,抑光虽不习佛书,亦尝剽闻佛之为人矣。
夫佛盖西域之贤者。
其为人也,清俭而寡欲,慈惠而爱物,故服弊补之衣,食蔬粝之食,岩居壄处,斥妻屏子,所以自奉甚约而惮于烦人也。
虽草木虫鱼,不敢妄杀,盖欲与物并生而不相害也。
凡此之道,皆以涓洁其身,不为物累。
盖中国于陵子仲、焦先之徒近之矣。
夫圣人之德周,贤者之德偏。
周者无不覆,而末流之人犹不免弃本而背原,况其偏者乎?
故后世之为佛书者,日远而日讹,莫不侈大其师之言而附益之,以淫怪诬罔之辞,以骇俗人而取世资,厚自丰殖,不知厌极。
故一衣之费或百金,不若绮纨之为愈;
一饭之直或万钱,不若脍炙之为省也。
高堂钜室,以自奉养,佛之志岂如是哉?
天下事佛者莫不然,而吴人为甚。
师之为是堂,将以明佛之道也。
是必深思于本原而勿放荡于末流,则治斯堂之为益也,岂其细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