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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生庆历三年作)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一八、《司马公文集》卷七○
世皆以贾生聪明辩博,晓练治体,若遭明主、当治世,诚得尽用其道,三代可复,帝皇可几。
不幸黜于绛、灌,疏废早终,可为痛惜。
愚以为贾生学不纯正,虽有俊才,任之为治,必不效矣。
何以知之?
观其书而知之。
贾生数上疏陈得失云:「可为痛哭者一,流涕者二,太息者六」。
然所谓痛哭者,诸侯太彊也,以为指大于股,胫大于腰,久而不制,必为国害。
夫为天下者,患政刑之不立,不患诸侯之太彊。
贾生言不见用,然终文帝世,诸侯帖服。
孝景初立,晁错不胜其愤而削之,反者纷然响应,起不踰时,败亡不救,恶能为汉之大害哉?
所谓流涕者,匈奴不宾也。
匈奴荒外之国,与禽兽无殊。
下治而不服,不足损圣王之德,天下弊而得之,不足为圣王之功。
贾生孜孜爱其蕞尔之金絮,忘其征讨之大费;
忿其区区之礼节,忽其勤民之钜害,恶在其为知治体也?
夫治天下之具,孰先于礼义者?
安天下之本,孰先于嗣君者?
礼义不张,虽复四夷宾服,疆埸不耸,当如内忧何?
储嗣失教,虽复诸侯微弱,四方无虞,其谁能守之?
贾生以此二者列之于后,以为馀事,舍国家之纪纲,遗天下之大本,顾切切然以列国、外夷为虑,皆涕泣之,可谓悖本末之统,缪缓急之序,谓之知治体,何哉?
又曰:「仁义者,人主之芒刃也。
法制者,人主之斤斧也」。
不能以道辅人主镇抚诸侯,绥之以德,齐之以礼,而欲疏骨肉,断慈惠,视仁义为虚器,操刑法为利柄,剪周礼之夷涂,树申商之险术。
由此观之,所学岂得为纯正耶?
世人不察其所由之术,茍见其材之茂,学之博,其言炜晔可观,而不得施于世,因从而叹之,不知夫駮滥刻深,非吾党也。
夫唯材高而道不正者,君子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