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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令三省诸司无条方用例白劄子元祐元年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八、《司马公文集》卷五五、《司马温公年谱》卷八
勘会旧例,只是前官所行,或是或非,岂足永为后法?
近岁三省及百司多用例破条,诸色人亦多于条外攀援体例,希求恩泽。
欲令今后凡有正条者,并须依条,无条方许用例。
前例若是,所当遵行;
前例若非,即宜釐革。
只委本省、本曹、本司长官相度理道,与夺批判。
所贵向去渐除弊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