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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前劄子治平四年九月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九五、《司马公文集》卷三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五五
臣伏见近者陛下特下诏书,以州郡差使之烦,使民无敢力田积谷,求致厚产,至有遗亲背义,自求安全者,令中外臣庶条陈利害,委官详定以闻。
此诚尧舜之用心,生民之盛福也。
臣窃见顷岁国家以民间苦里正之役,废罢里正,置乡户衙前
又以诸县贫富不同,东乡上户家业千贯,亦为里正
西乡上户家业百贯,亦为里正
应副重难,劳逸不均。
乃令立定衙前人数,每遇有阙,于一县诸乡中选物力最高者一户补充。
行之到今,已逾十年,民间贫困,愈甚于旧。
议者以为一州一县,利害各殊,今一槩立法,未能尽善。
里正止管催税,人所愿为;
衙前主管官物,乃有破坏家产者。
然则民之所苦,在于衙前,不在里正
今废里正而存衙前,是废其所乐,而存其所苦也。
又向者每乡止有里正一人,借使有上等十户,一户应役,则九户休息,可以晏然无事,专意营生。
其所以劳逸不均,盖由衙前一槩差遣,不以家业所直为准。
若使直千贯者应副十分重难,直百贯者应副一分重难,则自然均平。
今乃将一县诸乡混同为一,选物力最高者差充衙前,如此则有物力人户常充重役,自非家计沦落,则永无休息之期矣。
有司但知选差富户,为抑强扶弱,宽假贫民,殊不知富者既尽,赋役不归于贫者,将安适矣?
借使今日家产直十万者充衙前,数年之后,十万者尽,则九万者必当之矣。
九万者尽,则八万者必当之矣。
自非磨灭消耗至于穷困而为盗贼,无所止矣。
故置乡户衙前已来,民益困乏,不敢营生,富者返不如贫,贫者不敢求富,日削月朘,有减无增。
以此为富民之术,不亦疏乎?
臣尝行于村落,见农民生具之微而问其故,皆言不敢为也。
今欲多种一,多置一牛,蓄二年之粮,藏十匹之帛,邻里已目为富室,指使以为衙前矣,况敢益田畴、葺庐舍乎?
臣闻其言,惄焉伤心,安有圣帝在上,四方无事,而立法使民不敢为久生之计乎?
凡为国者,患在见目前之利,不思永久之害。
故初置乡户衙前之时,人未见其患,及今然后知之。
若因循不改,日益久则患益深矣。
臣愚欲望圣慈特降指挥下诸路州县,相度上件里正衙前与乡户衙前,各具利害奏闻,随其所便,别立条法,百姓敢营生计,则家给人足,庶几可望矣。
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