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陈述古劄子治平二年正月十日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九○、《司马公文集》卷三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永乐大典》卷三一四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七六
臣窃闻陕西都转运使陈述古,昨因巡边,妄奏朝廷,称边鄙宁静,不足为虑。
后因权泾原路经略司事,闻副总管刘几称西人点集,将谋入寇,请出兵防托。
述古恐与前奏相违,因此怒,奏称不协军情,张皇生事,擅移凤翔府
数日之间,西人果大举犯边,杀掠弓箭手及熟户蕃部。
述古亦不即时发兵救援,致陷没数千户。
近者虽知朝廷已差台官勘到述古罪状,然窃闻所坐止于擅移刘几及奏状有不实之处。
若以文吏议之,罪不至重;
若以国家计言之,为害实深。
何则?
国家承平日久,人不习战,虽屯戍之兵,亦临敌难用。
唯弓箭手及熟户蕃部,皆生长边陲,习山川道路,知西人情伪,材气勇悍,不惧战斗。
从来国家赖之,以为藩蔽。
述古知西人欲来侵扰,而自避翻覆之辜,顺成欺罔之谋,抑遏将官,不许救护。
遂以数千户王民委于虎口,使父子流离,骨肉涂炭。
岂唯已陷没者深可哀痛,臣恐自今已后,诸路弓箭手皆不敢于极边居止,熟户蕃部皆有叛国从贼之心。
以此观之,其害岂小哉!
述古出于明荫,材器庸鄙,自历官以来,所至之处,纵恣胸臆,残虐吏民,不顾宪典,轻侮王命,骄暴狠狡,天下共知。
屡曾坐事黜降,旋复收用。
叨窃名位,一朝至此,诚过其分量。
故天夺之魄,举措乖缪,骇人视听,陷败民命,坐辱国威,内外之人,无不愤疾。
臣闻舜诛四凶而天下服,如述古平生所为,亦可以谓之凶人矣。
陛下纵不欲明加斧钺,以谢边民,亦当投之荒裔,以禦魑魅,庶使封疆之臣,少知惊惧。
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