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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勇第五劄子治平元年十一月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九○、《司马公文集》卷三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国朝诸臣奏议》卷一二三、《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六、《文献通考》卷一五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二○、《宋史新编》卷四四
臣近者已曾四次上言,乞罢刺陕西义勇,别白利害,极其恳恻,然未蒙省察。
方今陕西一路之民,大小遑遑,如在汤火之中,而朝廷晏然,略无拯救之意。
臣职在箴谏,安可塞默?
不敢广有援引,以烦圣听,请以目前显验言之。
今建议以义勇为便者,必曰即日河北、河东不用衣粮,而得胜兵数十万,皆教阅精熟,可以战敌。
又兵出民间,合于古制。
臣请言其不然。
彼数十万者,虚数也;
教阅精熟者,外貌也;
兵出民间者,名与古同而实异也。
何以言之?
河北河东州县既承朝廷之意,各拣刺义勇,只求数多。
据帐籍言之,诚有数十万之众矣。
若万一胡寇在近,官中急欲点集之时,则一人不可见矣,岂非虚数乎?
平常无事,州县教阅之日,观者但见其旗号鲜明,钲鼓备具,行列有序,进退应节,即叹美以为真可战。
殊不知彼皆队舞聚戏之类,若闻胡寇之来,则瓦解星散,不知所之矣,岂非外貌乎?
古者,兵出民间,民耕桑之所得,皆以衣食其家,故处则富足,出则精锐。
今既赋歛农民之粟帛以赡正军,又籍农民之身以为兵,是一家独任二家之事也。
如此,民之财力安得不屈?
岂非名与古同而实异乎?
以臣愚见,河北、河东已刺之民犹当遣放,况陕西未刺之民乎?
陛下欲知利害之实,何不试召建议者而问之曰:河北、河东自置义勇以来,胡寇凡几次深入至腹内,州军用义勇拒战,而胡寇败退?
今既有义勇之后,三路正军皆可废而不用乎?
若果然胡寇曾深入,因得义勇之力而败退,今来刺义勇之后,正军皆可废罢,此乃万世之长策也,愿陛下行之勿疑;
若自置义勇以来,未尝经阵敌使用,今来虽有义勇,正军亦未可废罢,则何忍以十馀万无罪之赤子,尽刺以为无用之兵乎?
天生圣君,以为民也,民今如此,陛下岂可全不为之动心乎?
臣之所言,尽于此矣。
陛下若以为稍有可采,即乞早降指挥陕西,令罢刺义勇,以救一方之民。
若以为敕命已行,不肯遽改,即乞且免刺手背,候边事宁息,依旧放散。
则民虽有一时搔扰之劳,犹免终身羁縻之苦。
若以臣所言皆孟浪迂阔,不可施行,则臣之智识愚闇,无以勉强变更,不可久污谏诤之列。
伏望圣慈特赐降黜,别择贤才而代之。
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