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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皇帝疏嘉祐八年四月二十七日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八四、《九朝编年备要》卷一六、《宋史全文续资治通鉴》卷九、《历代名臣奏议》卷一○、《续资治通鉴》卷六一
月日,具位臣司马光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臣愚窃惟大行皇帝春秋未甚高,以宗庙社稷之重,照然远览,确然独断,知陛下仁孝聪明,可守大业,擢于宗族之中,建为嗣子,授以天下。
其恩德隆厚,踰于天地,固非微臣所能称述。
今不幸奄弃万国,陛下哀慕泣血,以夜继昼,过于礼制,以至成疾。
中外闻者,无不感泣,知大行皇帝能为天下得人,治平之期,企踵可待,群臣百姓,不胜大幸。
今者圣体痊平,初临大政,四海之人,拭目而视,倾耳而听,举措云为,不可不慎。
《易》曰:「君子以作事谋始」。
《召诰》曰:「王乃初服
呜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贻哲命」。
夫为政之要,在于用人、赏善、罚恶而已。
三者之得,则远近翕然,向风从化,可以不劳而成,无为而治。
三者之失,则流闻四方,莫不解体,纲纪不立,万事隳顿。
治乱之原,安危之几,尽在于是。
臣愿陛下难之慎之,精心审虑。
如射之有的,必万全取中,然后可发也。
陛下思念先朝,欲报之德,奉事皇太后孝谨,抚诸公主慈爱。
此诚仁孝之至,过人远甚。
臣愿陛下虽天性得之,复加圣心,夙夜匪懈,慎终如始,以结亿兆之心,形四方之化,则福祚流于子孙,令闻垂于无穷矣。
古者人君嗣位,必踰年然后改元。
臣愿陛下一循典礼,勿有变更于中年也。
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一也。
自汉氏以来,始从权制,以日易月。
臣愿陛下虽仰遵遗诏,俯徇群情,二十七日而释服,至于宫禁之中,音乐游燕吉庆之事,皆俟三年然后复常,以尽慎终追远之义焉。
礼,为人后者为之子,故为所后服斩衰三年,而为其父母齐衰不杖期。
为所后者之亲皆如子,而为己之亲皆降一等。
盖以持重于大宗,则宜降其小宗
所以专志于所奉,而不敢顾私亲也。
汉宣帝自以为昭帝后,终不敢加尊号于卫太子史皇孙
光武起于布衣,亲冒矢石以得天下,自以为元帝后,亦不敢加尊号于钜鹿都尉南顿君。
此皆徇大义、明至公,当时归美,后世颂圣。
至于哀、安、桓、灵,或自旁亲入继大统,皆追尊其祖父。
此不足为孝,而适足犯义侵礼,取讥当时,见非后世。
臣愿陛下深以为鉴,杜绝此议,勿复听也。
凡此数者,臣伏计陛下聪明,皆素知之。
然臣复区区进言者,诚惧不幸有谄谀之臣,不识大体,妄有关说,自求容媚。
陛下万一误加听从,圣言一出,布闻于外,则足以伤陛下之义,亏海内之望。
臣虽欲捐躯争之,亦无及已。
是以不敢不先事而言,庶几圣德纯粹完美,不有秋毫之缺,使一夫窃议于草莱者,臣之志也。
轻冒宸严,不胜悃欸惶悸之至。
伏冀留神裁察。
臣光昧死再拜上疏。
按:《司马公文集》卷二五。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八,《国朝诸臣奏议》卷九,《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一,《赵宋三太后临朝事略》嘉祐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