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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家劄子嘉祐七年二月初四日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八○、《司马公文集》卷二一、《东都事略》卷一一九、《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二、《历代名臣奏议》卷七四、《右编》卷一三、《经世八编》卷一四九、《文章辨体汇选》卷一七○
臣先曾上言,为前管句兖国公主宅内臣等过恶至大,乞不召还。
近闻传宣入内内侍省令押上件内臣梁怀吉赴公主宅,依旧句当。
外议諠哗,无不骇异。
臣闻太宗皇帝时姚坦兖王宫翊善,王有过失,辄尽言谏正。
王及左右皆患之,左右教王诈疾,踰月不朝。
太宗甚忧之,召王乳母入宫,问王起居状。
乳母曰:「王本无疾,但以翊善姚坦检束太严,王举动不得自由,郁郁成疾耳」。
太宗怒曰:「朕选端士为王僚属,固欲导王为善。
今既不能纳用规谏,而又诈疾,欲使朕逐去正人,以求自便,其可得乎!
且王年少,不知出此,皆汝辈教之耳」。
命捽至后园,杖之数十。
慰勉之。
太宗非不爱其子也,诚以爱之,则莫若纳之于善。
若纵其所欲,不忍谴诃,适所以害之也。
齐国献穆大长公主太宗皇帝之子、真宗皇帝之妹、陛下之姑,于天下可谓贵矣。
献穆公主仁孝谦恭,有如寒族。
奉李氏宗亲,备尽妇道,爱重其夫,无妒忌之行。
至今天下称妇德者,以献穆公主为首。
献穆公主岂不自知其身之贵哉?
诚以贵而不骄,然后能保其福禄,全其令名故也。
臣谓陛下教子以义,宜以太宗皇帝为法;
公主事夫以礼,宜以献穆公主为法。
则风化流于四方,声誉施于后世。
今陛下曲徇公主之意,不复裁以礼法,使之无所畏惮,陷入于恶,触情任性,以邀君父,憎贱其夫,不执妇道,将何以形四方之风,垂来世之则?
《易》曰:「家人嗃嗃,悔厉,吉。
妇子嘻嘻,终吝」。
此言家道尚严,不可专用恩治也。
伏望陛下斥逐梁怀吉等,复归前来贬窜之处。
公主左右之人,欲使陛下召还梁怀吉等,皆教导公主为不善之人也,悉宜治其罪而逐之。
别择柔和谨愿者,以补其缺。
仍戒敕公主,以法者天下之公器,若屡违诏命,不遵规矩,虽天子之子,亦不可得而私。
庶几有所戒惧,率循善道,可以永保福禄,不失美名。
不然,众人所云,甚可畏也。
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