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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令公谥状皇祐四年七月十三日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六、《司马公文集》卷一六、《国朝诸臣奏议》卷九五、《宋朝事实类苑》卷一六、《历代名臣奏议》卷二八一、《经世八编》卷五○、《右编》卷三五、《续文献通考》卷一四四
臣等伏睹故赠太师中书令夏竦,以旧在东宫,特赐谥文正
臣闻《大戴礼》曰:「谥者,行之迹也」。
行出于己,名生于人,所以劝善沮恶,不可私也。
臣等叨预礼官谥有得失,职所当言,不敢隐嘿。
谨案令文:「诸谥王公及职事官三品以上,皆录行状申省,考功勘校,下太常礼院谥讫,申省议定奏闻」。
所以重名实,示至公也。
陛下圣德涵容,如天如地,哀悯旧臣,恩厚无已。
平生不协群望,不欲委之有司,槩以公议,且将掩覆其短,推见所长,故定谥于中,而后宣示于外。
臣等谓犹宜择中流之谥,使与行实粗相应者,取而赐之,亦非群臣所敢议也。
今乃谥以文正,二者,谥之至美,无以复加。
虽以周公之才,不敢兼取,况如者,岂易克当?
所谓名与实爽,谥与行违,传之永久,何以为法?
伏以陛下睿智聪明,烛见微远,如所为,岂不素闻?
乃欲以恩泽之私,强加美谥。
虽朝士大夫畏子孙方居美仕,不敢显言。
四方之人耳目炳然,岂可掩蔽?
必曰:「夏竦之为如是,而谥文正,非以谥为公器也,盖出于天子之恩耳」。
此其讥评国家之失,岂云细哉!
臣等所以夙夜区区,不敢避诛戮之辜、怨雠之祸,狂僭妄言,正为此耳。
伏乞陛下留神幸察,改赐一谥,庶协中外之论,以为万世之法。
臣等无任恳款惶惧之至。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