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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趾献奇兽赋表嘉祐八年九月初三日上) 北宋 · 司马光
 出处:全宋文卷一一七四、《司马公文集》卷一
臣光言:今月二十五日有诏诣崇政殿交州所献异兽曰麒麟者。
臣愚不学,不足以识异物。
窃以麟瑞兽也,旷世而不可觌。
其于经有名而无形,传记有形,而去圣久远,众说纷揉,自非圣人莫能识其真,况承学之臣固不能决其是非也。
臣光中谢。)窃以王者道盛德至,格于神明,则有仁兽不召而自至,不羁而自驯。
此其所以为瑞也。
今是兽也,生于遐荒,拘之槛槚,载之方舟,舆曳万里,致于阙庭。
形质诡异,不应经传,真伪之间,未易究测。
傥其真也,则非自然而来;
设其伪也,徒为远夷所笑。
殆非所以发扬圣朝之光辉,补益治平之实效也。
《旅獒》曰:「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
不贵异物贱用物,民乃足。
犬马非其土性不畜,珍禽奇兽不育于国,不宝远物则远人格,所宝惟贤则迩人安」。
臣窃以为宜延见使者,赍之金帛,赐以诏书,嘉答其意,归其麒麟,使复故壤。
然后登俊杰之才,修政治之实,使家给人足,礼兴乐行,四夷宾服,天瑞自至,以遵《旅獒》之意,不亦盛乎?
臣不胜愤悱,谨述《交趾献奇兽赋》一篇,奉表投进以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