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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讲义二 其二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九、《古灵先生文集》卷二三
䷆师/(《坎》下《坤》上。)师,众也。
凡人之众多,莫若行师用众,最为多也。
《周官》司徒职六乡,有六师,一师计一万二千五百人。
故此一卦,专明师旅之事。
然下文又云「君子以容民畜众」,又取民众之义,不言师旅,何也?
盖圣人推明卦体,不专取一义,或别有义可取,亦兼取之。
如《屯》卦取屯难之义,又以屯训为盈。
他皆仿此也。
然《师》卦所以次《讼》者,盖民之初生,则有饮食之欲,有欲则有争,有争则有讼,讼之不已,则师众起。
故《序卦》云「饮食必有讼,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是也。
然则地水二体,所以为《师》何也?
盖卦五阴而一阳,五阴众多,即为师旅,九二一阳,即为将臣专主之。
六五虽居尊位,然体柔顺,亦当专委于二。
夫师旅之众,必主于一将,主于一将,则号令节制有所专授,事无间而功可必成矣。
主将二三,则功不专一,士无适从也。
如国朝之制,边帅将兵,必使中贵人监之,故虽有神明之将,动有所牵,不得专制,所以多无成功。
往岁西师屡衄,由此患也。
夫军中之法,虽君命有所不受,其可有所牵制乎?
《繇辞》曰:师贞,丈人吉,无咎。
师贞」者,凡行师用兵,必须以正。
用仁义之师,即为正也。
汤伐桀,武王伐纣,义也。
拯民于涂炭,以安天下,仁也。
若私邪奇谲,则不可也。
如汤武之征伐,顺天应人,拯生民涂炭之中,非以自私,为一身之利,此是师之正也。
若心有所利,取其人民,夺其土地,是不以正也。
齐人伐燕,取之。
孟子曰:「今燕虐其民,王往而征之,民以为将拯己于水火之中,箪食壶浆以迎王师」。
此是正也。
若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毁其宗庙,迁其重器,如之何其可?
此是不正也。
齐桓公伐楚,责其包茅不入,王祭不供,昭王南征不还。
责之之义正矣,其心实不然,假其义以伐之,非为王室,此是不正也。
「丈人吉,无咎」者,王辅嗣云:「丈人,严庄之称,丈亦长者之称。
凡行师用兵,统御大众,必有严庄刚中之德、可以长于众人者为师之主,如此则吉矣。
辅嗣云「吉乃无咎」非也。
夫兵者凶器,战者危事,兴大众以毒役天下,不能无咎悔,然九二有刚果中正之德,又上应于君,又行危险之事往而能顺,以斯补过,吉而无咎矣。
《彖》曰:师,众也。
贞,正也。
能以众正,可以王矣。
以,犹用也。
能用师以正,则可以王天下,汤武是也。
葛伯孟子曰:「为其杀童子而征之,四海之内皆曰:非富天下也,为匹夫匹妇复雠也。
故始征自,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
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
此汤之所以王也。
武王伐纣曰:「无畏宁尔也,非敌百姓也」。
孟子曰:「武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
武王所以王也。
此是能用师以正,可以王天下者也。
又,王,往也。
用仁义之兵,吊其民,伐其有罪,天下之民皆襁负其子而归往之矣。
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
又何咎矣?
若九二,虽有刚中之德,可以将大众,上若不顺应之,不宠锡之,亦莫能大举征伐。
「行险而顺」者,下卦属《坎》,险也;
上卦属《坤》,顺也。
行危险之事,而众皆顺之,方可以用众。
以有此二德,乃可以毒使天下,以往征伐,而民顺从,又有何咎也?
《象》曰:地中有水,《师》。
君子以容民畜众。
夫地道广大深厚,可以包容畜养。
水之为物,流湿就下,比而为百川四渎,最为众多,今在地中,悉皆含容畜养。
故君子法此二体,容畜民众,如地中之容水也。
将帅之御大众,亦当包容畜养,方能役使以成武功也。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初,阳位也。
以阴居之,非正也。
故言失律之凶以戒之。
否,训不也。
言不以律也。
臧,善也。
在《师》之始,是方将出师之初时,必须审慎,预先戒誓,简阅其众,三令五申,令有法律齐一,然后举无所失矣。
如《周礼·夏官·司马》之法,中春教振旅,辨鼓铎镯铙,夏教茇舍,选车徒,读书契,辨号名;
秋教治兵,辨旗物;
冬大阅。
四时皆教以坐作进退疾徐疏数之节,皆是师之法律大略也。
况兵,凶器;
战,危事。
持千万夫之性命,以临阵敌,得利则生,若不戒敕训练而轻出,不幸而败乱,使千万无辜之人肝脑涂地,岂细事哉?
孔子所慎战,重人命也。
故圣人特于初爻以戒之,言师出之初,当齐之以法律。
否臧,里」者,谓若不以律,虽幸而善胜,终竟必致凶咎。
夫出师不以律,虽以奇胜,在王师之法,亦所不取。
如《孟子》所载王良为嬖奚御,王良辞曰:「吾为之范我驰驱,终日不获一。
为之诡遇,一朝而获十」。
「我不贯与小人乘」。
不以法度,虽幸而获禽,王良所不取,况用师乎?
王辅嗣云:「否、臧,皆凶」。
非也。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
王三锡命。
在下体之中,故云「在《师》中」。
在师而有刚明中正之德,师众所归,又上应柔顺之君,此其吉也。
以阳居阴,虽失其位,本宜有咎,然御众以中,不失其正,可以补过无咎也。
「王三锡命」者,六五之君,体于柔顺,自不能以刚武行师用兵,以征不庭,须下委将之有严庄刚中之德者,再三锡命,以褒宠委任之。
承天子再三之宠命,吉莫大焉,故曰「王三锡命」,「承天宠也」。
以古人言之,如武王之任太公成王之属周公宣王之命召虎也。
《大明》诗曰:「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凉彼武王」。
江汉》诗曰:「王命召虎,式辟四方」。
「釐尔圭瓒,秬鬯一卤。
告于文人,锡山土田,于周受命」。
此犹锡命之类也。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
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王所以委寄、再三宠锡者,以其能以王师吊民伐罪、怀来万邦也。
六三:师或舆尸,凶。
《象》曰:师或舆尸,大无功也。
以阴居阳,乘刚不正,犹柔邪小人,而欲任刚武之事,不可委用也。
如用之,或至丧师覆众,有舆尸之凶。
或云:师,众也。
尸,主也。
众主之义,恐非(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