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讲义一 其三 豫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八八、《古灵先生文集》卷二三
䷏豫/(《坤》下《震》上。)为雷地,《豫》。豫者,悦豫之名,所以次《谦》者,《序卦》曰:「有大而能谦,必豫,故受之以《豫」》。言君子居大有之时,志易盈满,若能以谦恭处之,则必身享悦豫,故次《谦》卦。夫悦豫之道,本起于人心之和。何以言之?凡人之生,有恭敬之心,有和乐之心,此礼乐之所由生也。故礼主其敬,乐主其和,圣人知人心之有敬也,故有君臣父子兄弟宾师尊卑贵贱之礼焉。若臣之于君,子之于父,弟之于兄,宾主之相交,尊卑贵贱之相接,必有敬焉,是敬之生于人心也。然而敬而不息则劳,劳则人不能安养以久。生必养之以和,和亦生于人心。夫人闻金石丝竹之音则悦于耳,见干戚羽毛之文则悦于目,听兴道讽诵之辞则悦于心,此和之生于人心也。故圣人作乐之声音、文章、器用、言语,以道人和乐之心,以安养其生。然和乐之心不可使之放肆无节而流,又修礼致敬以节制之,必使礼乐相须以成其德,是悦豫之道起于人心之和也。故人情莫不欲致悦豫,然而得其道,由其义,以致悦豫,是得悦豫之正也。若不以其道,不由其义,而得悦豫,非豫之正,甚者,以至盘游逸乐,或蔽于声色,荒于禽酒,若孟子所谓「流连荒亡,为诸侯忧」、「太康失邦,盘游弗反」之类,此是豫之不以其道,至于流荡者也。故君子之于豫,必以身行顺行,居则其身逸豫,动则其民悦乐,若孟子所谓「吾王不豫,吾何以助?一游一豫,为诸侯度」。《书·秦誓》曰:「民讫自若是多盘」。又《无逸》曰:「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此是得悦豫之正也。诸儒解《豫》为顺,动则万民悦豫,非也。《杂卦》曰:「谦轻而豫怠」。夫豫则易怠,故不可不防微而豫戒也。又豫取备豫,《系辞》曰「重门击柝,以待暴客,盖取诸豫」是也。今观《卦》、《繇》、《彖》、《象》及六爻之辞,皆无备豫之义,惟取悦豫之豫者,盖圣人于《易》道,推类不一,故又于《系辞》取击柝备豫之义,如《屯》卦取屯艰,《彖辞》又取屯盈之义也。
《繇辞》曰:《豫》,利建侯行师。
取《彖辞》顺动之义也。古者分国建侯,以一国生民之命系于一君,得其人则一国之民安且治,不得其人则一国之民危且乱,故王者必顺民心而建诸侯也。夫师旅之兴,圣人不得已而用之,必上应乎天,下应乎人,以诛暴乱,拯民于涂炭之中,惟顺而动可也,故曰:「《豫》,利建侯行师」。观其卦体,是以九四言之也。九四,一阳为五阴之主,五阴无他阳以分其应,故皆宗于九四。一阳如古者分建诸侯,以天下之民蒙然无知,既争且乱,不可以无主,故圣人择其贤明者,分国以为诸侯,以治其群众,此建侯之道也。今五阴昧弱,皆以九四阳明之爻为之主,有建侯之义,故曰「利建侯」。夫行师之道,虽士卒之众,皆是匹夫,不能以自正,必得刚正之丈人为之主帅,然后大众正焉。今此卦五阴不能以自正,皆宗九四以为之主,有行师之义,故曰「利行师」。如《屯》卦初九「利建侯」,亦是一阳为众阴之主。《师》卦「丈人吉」,亦是九二一阳为五阴主。其「建侯行师」,指九四而言之,亦可知也。
《彖》曰:《豫》,刚应而志行。
九四刚阳,下应初六。又上下群阴,皆宗于己,其志得行,故曰:「刚应而志行」。
顺以动,《豫》。《豫》顺以动,故天地如之,而况建侯行师乎。
凡顺于义理而后动,不违于人,不戾于物,不惟其身之悦豫,至于万物亦悦豫,故曰「顺以动」。夫致悦豫之道,能顺以动,其道即如天地之道,日月莫不顺行,四时莫不和平,万物莫不化生,而况「建侯行师」一小事乎,其利可知也。
天地以顺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
夫天道以「元、亨、利、贞」而资始万物,地道以「元、亨、利、牝马之贞」而资生万物;天以健行,地以顺成;阳以生长,阴以肃杀。此是顺动之道。天地顺动,故日月皆循度而行,无有过愆。凡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日行迟,一岁一周天,月行速,一月一周天,此是日月循此度而不过也。若天失「元、亨、利、贞」而不资始,地失「牝马之贞」而不资生,天不以健行,地不以顺成,如此之类,皆是不以顺动,日月之度亦过差也。「四时不忒」者,夫春,蠢然以生物;夏,假大以长物;秋,收敛以成物;冬,终以藏物;各得其序而不差错,是不忒也。
圣人以顺动,故刑罚清而民服。
夫天地以「元、亨、利、贞」以生成万物,圣人之于天下也,仁以爱之,义以利之,礼以明之,信以成之,乐以和之,政以正之,刑以平之;赏必当功,罚必当罪,宥过无大,刑故无小,不行一不义,不杀一不辜,此圣人以顺动也。圣人顺动如此,则不妄刑罚于人,故刑清而不滥,天下之民莫不心悦而诚服也。
《豫》之时,义大矣哉!
所谓「《豫》之时」者,豫非常行之道,有时而豫,是豫之时也。若圣人身行顺行,履正道,民安俗阜,天下和平,此豫之时也。非此之时而好悦豫,是荡逸之道也,所谓「豫顺以动」是也。孔子知豫之时与顺动之义至大,非圣人道参天地,莫能用之,故曰:「《豫》之时,义大矣哉」!
《象》曰:雷出地奋,《豫》。
《豫》卦,《震》在上体,《震》为雷。《乾》之一阳,下交于《坤》之初,为《震》。《震》为阳卦,雷在地下,为复卦,言阳始复于地下也。雷出于地上,为《豫》卦,言阳气出于地上,奋动而悦豫。先儒皆云雷出地震,奋而万物悦豫,非也。夫雷是阳气之声,雷出地上,是太阳和气之声,奋动而悦豫。和气之声奋动而悦豫,则万物亦自然悦豫也,如此则义通。圣人以顺动,则身亨悦豫,加于民物,则民物亦悦豫也。
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
夫天阳来复,出于地上,则震动万物而成变化。先王有盛德大功,和平天下,故法此卦,作为大乐,以宣导至和之气,以崇大其功德,若尧作《大章》以章明其德,舜作《大韶》以明绍尧之功,禹作《大夏》以大二帝之功,皆是作乐崇德也。「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者,殷,盛大也。《周礼》:宗伯之职,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五帝及日月星辰;又乐至六变,而天神皆降,可得而礼,此是盛荐之上帝也。法雷出地,其阳声亦上向于天也。以「配祖考」者,言以乐荐祭上帝,用祖用考以配上帝也。若周夏正月郊祭感生帝灵威仰于南郊,以祖后稷配之,又以九月祭五方帝于明堂,以文王为祖以配五天帝,武王为考以配五人帝,此是「以配祖考」也。
初六:鸣豫,凶。《象》曰:初六鸣豫,志穷凶也。
凡豫之道,不可穷极悦豫,穷极则有流淫之患,所宜见几戒慎于其初也。虽其时位可以悦豫,犹当未以为豫,如《康诰》所谓「乃汝尽逊曰时叙,惟曰未有逊事」,如此可也。况居《豫》之初而遂鸣乎?鸣豫,谓豫之声名有闻也。初六以阴居阳位已不正,又特应于九四,其志得行,是豫之鸣者也。居豫之初志遂如此,况于终乎?故圣人特于初戒之曰「凶」。孔子曰:「鸣豫,志穷凶」。穷凶者,言悦豫之志穷极必凶也。
六二:介于石,不终日,贞吉。《象》曰:不终日贞吉,以中正也。
六二以阴居阴,得位之正,又居《坤》体之中,《坤》体方静不动。夫居中履正,方静不动,故刚介如石,不惑于豫。几微之际,则先知之,不俟终日之间,言知之速也。故《系辞》曰:「知几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其知几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圣人特于此爻言几字者,盖因初爻豫凶,是不知几之故也。凡人皆有逸豫之心,若不见几前定,失位不正而豫,故曰:「鸣豫,凶」。六三亦失位不正而豫,故曰:「盱豫,悔」。独此二爻居中履正,虽与初六、六三同《坤》一体,然其志不同,知其不正而豫,必有尤悔。凡人与上之人交,则易得谄从;与下之人交,则易得亵渎。见几前定,介然自守,上不谄于三,下不渎于初,居豫之时,而知动之几,不俟终日,得正之吉也。王辅嗣注「宁用终日」云:「定之于始则是。初之鸣豫,不能定之于始也」。
六三:盱豫,悔,迟有悔。《象》曰:盱豫有悔,位不当也。
盱豫,张目貌,或云小人喜悦貌。以阴居阳,不正也。处豫而不正,宜其有悔。九四为《豫》之主,己独比近,是谄而求豫者也。夫心动则目睢盱,以睢盱不正而求豫,物所不与,宜其悔也。若知其不正而见几早辨之,则可以无悔。如六二不俟终日,则善矣。今三迟缓而不见几,故曰「迟有悔」。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
九四以一阳为众阴所宗,是《豫》之主也。众阴,犹民也。犹君子为豫之主,众由之而得悦豫,故曰「由豫」。如《颐》卦之上九,为众阴之主,亦云「由颐」,言众民由之而养也。不当至尊之位,而上下由而归之,是大有得也。「勿疑朋盍簪」者,夫众阴蒙昧,不能自致悦豫,又无他阳以分其应,故皆由己以求悦豫。己虽以阳居阴,又不当尊位,然上下众阴,自然归己,勿自疑虑,其朋类并来合聚于己,如发之合集于簪也。四以一阳贯于五阴之中,五阴柔弱,附阳安豫,有类簪之总发。刘牧之说为是。虽其取类至小,然《易》义取譬于物,多如此类。如《噬嗑》曰「颐中有物」,是指九四一爻言之也。《颐》卦上止下动,取颐之义。如《巽》为寡发广颡、《坎》为心病耳痛之类,多矣。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上下群阴皆应之,故其志大行也。
六五:贞疾,恒不死。《象》曰:「『六五,贞疾』,乘刚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以不正居尊,下乘于四,四以刚动,为众阴之主,而己乘之,居不获安,如得贞疾,豫何有乎?然未能害亡于己,可以守其常,不至于死,盖于中故也。
上六:冥豫成,有渝无咎。
处《豫》之极,又阴为暗昧,是冥昧于豫者也。「冥豫成」者,谓其志耽逸豫,至于穷极,荒于禽酒,溺于声色,流荡亡返,冥昧已成者也,若桀纣、太康是也。「有渝无咎」者,盖圣人不绝人于乱亡,与其改过自新,云虽冥豫已成,如有改过变渝之志,则犹庶几可以无咎也。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长也?
居上而冥豫,何可长如此而不改?有能渝变,则无咎。圣人于《豫》之初则曰:「鸣豫」,志穷极,必凶。至于极则曰:「冥豫」。盖豫不可长,乐不可极,故于始终垂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