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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起居注知谏院第三状熙宁二年 北宋 · 陈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七九、《古灵先生文集》卷一四
臣蒙中书劄子,奉圣旨不许辞免,仰便授敕告者。
臣窃以修注舍人之职,盖古之左右史
知谏者,天子之争臣
或书言动以戒起居,或赞谋猷以补遗缺。
揔是二者,世号清要之官,朝廷进用近臣,必由此涂而出。
伏自陛下临御以来,用人深慎,至有员阙踰时而不补者,议者皆谓陛下精求博考,必得魁杰不世之才,然后任之。
而以命臣,其责诚重。
伏惟陛下聪明睿圣,有知人之哲,甄能考实,靡容滥进。
况今台阁中外之士,甚有文学资望过于臣者,犹足精选。
伏望陛下回臣此命,拔除而授之,庶协公议。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