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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诸路不善行役法留宽剩钱过多疏熙宁九年十一月 北宋 · 周尹
 出处:全宋文卷一○五四、《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九、《宋会要辑稿》食货六五之一六(第七册第六一六四页)、《文献通考》卷一二、《宋史》卷一七七、《宋史翼》卷一、《宋代蜀文辑存》卷一一
天下诸路役法,令民出钱,官募人充役。
元指挥于数外留宽剩钱一分,闻诸州县岁留宽剩钱过多。
盖不能推原朝廷之意,承望提举司风旨,广民间出钱。
又有提举司希求劳绩,或官使士庶妄陈利害,减省役人,除尅役钱,而民间所出一切如旧,致宽剩数渐倍多。
天下皆谓朝廷设法聚敛,不无疑怨。
非特如此而已,又州县以役人日减,公事日繁,虽迫以严刑,犹不能办。
役人仓法太重,募钱太轻,无以自养,不愿就役。
上下失所,公私共患。
臣近乞依旧令耆长管勾乡村贼盗等事,不差保正及户长,雇税更不论差甲头,皆备助成法,未蒙施行。
望检会臣前奏,令诸路州县依先降免役条,募耆、户长及有不当过减役人,并限定人数,令逐月募钱有备外,其宽剩止留一分。
上毋厚敛,下得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