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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刑部尚书谥曰襄余公墓志铭治平二年七月 北宋 · 蔡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三 创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治平元年六月癸亥工部尚书集贤院学士、前知广州军州事余公薨于江宁府之行舍。
以闻,天子为之不视垂拱朝一日,赗赙有加,赠刑部尚书谥曰襄
其孤奉公,明年七月二十七日葬,以讣来,且求志其圹。
某为次,哭之已,谨序之曰:余氏自闽徙于韶之曲江
曾大父从,大父营。
父庆,累赠太常少卿
母黄氏,追封吴郡太夫人
公讳靖,字安道
天圣二年进士第,尉虔州赣县
中书拔萃科,改将作监丞、知洪州新建县
再迁秘书丞,入崇文馆,校三史谬误。
景祐三年,充集贤校理
范文正公知开封府,屡言丞相过失,贬饶州,言事者畏缩不敢论列,公即上疏,曰:「古之帝王逐谏臣,终为盛德之累。
仲淹宜在朝,不宜远谪」。
坐是落职监筠州税。
尹公师鲁、欧阳公永叔继之,皆以朋党斥去。
某官微,不得自达,作诗四篇以直之,一日传于京师,故天下目为「四贤」。
移监泰州税,又徙知英州
丁太夫人忧,还朝,复集贤校理同判太常礼院
庆历三年,上念西夏乱边,官军屡败,四方困于供亿,因增置谏官四员以补聪明,向之触丞相而得罪者颇引用,除公右正言
于是朝廷之大议,政事之得失,权臣材德之是否,士大夫之贤不肖,莫不尽心而举正也。
元昊为患日久,时议有金缯之赐,辄首罪称藩,将从其请。
契丹聚兵燕朔,曰我为南朝皇帝讨夏人,勿宥其罪。
朝廷谓借契丹之兵以讨贼,则彼自矜功,拒元昊之请,绝其向顺之路,必也却契丹而纳元昊。
当得使者以成其事。
公亦屡言二鄙利害,乃遣公使契丹
既至,辨其曲直,以理夺之,比还,契丹收兵,元昊称臣。
四年,知制诰史馆修撰
其年再使,坐习虏语,出知吉州
数十年间,天下风俗以谨默自守、掩覆瑕垢为长者,一日刺举弹绳,多或罢免,又尝所言者进持国柄,仇人乘势中以事,授将作少监分司南京
久之,改光禄少卿
天子且欲复用,权臣以诸卫将军寿州钤辖处州
服父丧。
侬智高邕州,循流东下,破九郡,次广州
秘书监起公丧庐,知潭州金革之事,义不得辞。
改知桂州经制广南东西路贼盗事。
广城坚,不下,贼大掠西归,所向无前。
邕州,欲倚峒穴为久居计。
公先移檄交趾及诸峒,使之捍贼。
智高至,外无助援。
会朝廷命狄宣徽青将兵至,公与孙公元规实共其事。
智高败走,复邕州
乞解官,追终丧制,诏不允,除给事中,仍治旧府。
御史梁茜言赏不当功,又迁工部侍郎
选死士入特磨道,生擒智高母与弟送阙下戮之。
集贤院学士,寻迁户部
自言久官岭外,瘴毒所侵,惟陛下哀怜,又移潭州青州,迁吏部
嘉祐五年交趾入邕界,杀巡检五人,驿召公青州
上谕之曰:「卿熟南方事,已授卿广西体量安抚使,其勿辞」。
公至邕,召交趾用事者费嘉祐诘之曰:「汝主世为藩臣,何敢尔耶」!
边民私忿相酬,不知官军,误犯之,幸得自新,当送首恶者归命。
既而械致五人,莅刑于钦州
归奏所以治蛮之状,授尚书左丞、知广州
今天子即位,迁工部尚书
广多奇货,南官者蓄以为利,公戒其北归勿得持南物。
其俗轻扬,教之礼法,简而不苛。
去之日,百姓怀之。
公薨,年六十五。
娶林氏,赠尚书工部侍郎从周之女,封鲁郡夫人
男三人:伯庄,殿中丞,早亡;
仲荀,太常博士
叔英太常寺太祝
女六人:长适尚书屯田员外郎郭师愈,次秘书丞孙邵,次建州司法参军周熊,次秘书省校书郎章惇裕;
二尚幼。
男孙四人:嗣恭、嗣昌,皆太常寺奉礼郎,嗣隆、嗣徽未仕。
女孙五人。
文集二十卷,奏议五卷,《三史刊误》四十卷。
公之在馆阁、居谏院,某尝同职事。
其斥筠州、使北虏、经制二广贼盗、平定交趾、知广州,皆见其行也。
故其学术文章、忠义谋画,知之最深。
居常谦畏寡言,不敢少忤于人,及论事上前,分解落落,诋刺大臣,易于褐夫。
出入兵戎危难之地,若在宴处,何其壮哉!
已之无闷,用之有为,斯其蹈夫道者也。
铭曰:
公进于朝,卓尔辞艺。
任之谏诤,直言警世。
西夏乱常,寇攘荐岁。
翻然向内,愿输信誓。
契丹横议,兵幽蓟。
单车出使,安危是系。
胡骑引归,羌酋受制。
风云指麾,天日清霁。
峒獠猖狂,自西而东。
起于丧庐,经制顽凶。
贼窜穷荒,生致其母。
戮之马市,腰领殊处。
交趾来扰,再往南土。
呼其种豪,屈之一语。
二广十年,恩威是宣。
公薨民啼,其何使然。
返于故□,□终斯全。
我铭公墓,唯信之传(《蔡忠惠集》卷三六。又见《莆阳文辑》卷四。)
「权臣」句:按据《宋史》卷三二○《余靖传》:「授左神武军大将军雅州刺史寿州兵马钤辖,辞不就。
再迁卫尉卿、知虔州」。
此处文字有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