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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公明庆历四年三月二十二日1044年3月22日 北宋 · 蔡襄
 出处:全宋文卷一○二○、《蔡忠惠集》卷三三 创作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
予友杨公明景祐元年进士第,籍名下吏部铨,将补官,辄病,其年某月日终于京师
其友张平叔用浮屠法火之而归其家,以某年月日葬于皂洋之北山。
呜呼!
人孰不贵,子之禄不逮其身;
人孰不寿,子之年止于二十有七,天乎命耶?
予莫得而悲之。
惟子之志不得伸而利于人者最可悲也。
幼学于乡序,及长举进士,与公明并研席者数年。
公明居一室,方床,环列册书,而饮食寝休于其中,早夜读诵不休。
群居谈噱,终日过耳,若无人笑语者,于是博通经史。
予观公明而自省,日益脩励,即戏言小失,亦愧公明之知者,予之道获益于公明也久矣。
间尝语予曰:「今世取士失其方,而仕者多所矜伐智诈以为材能,位通禄厚,侈心夸欲纵肆,使其风流沾染于下,媮靡败烂。
我曹傥得志,正当立诚苦节,以代磨世俗」。
予甚器其言,而未知其为利之博也。
自予入官,奔走四方,游京师,观世俗态状,益思其所以语我者。
呜呼,公明亡矣,予思其言,则矍然检己之所为,使公明且存,其规我者岂少哉,此所以不独为今世惜也。
公明讳晕五代祖某,唐末因官入,兵乱不还,留居泉州之惠安县
处士君辅,以善行隐于乡。
妻陈氏,一男尚幼。
嗟乎,公明之不显,匪予谁咎!
词以纾哀,刻之墓下。
后千万年,指此丘曰,贤者之宅,无敢或坏。
庆历四年三月二十二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