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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玄论(上) 北宋 · 苏洵
 出处:全宋文卷九二四、《苏老泉先生全集》卷七
苏子曰:言无有善恶也,茍有得乎吾心而言也,则其辞不索而获。
夫子之于《易》,吾见其思焉而得之者也;
于《春秋》,吾见其感焉而得之者也;
于《论语》,吾见其触焉而得之者也。
思焉而得,故其言深;
感焉而得,故其言切;
触焉而得,故其言易。
圣人之言,得之天而不以人参焉。
故夫后之学者,可以天遇,而不可以人得也。
方其为书也,犹其为言也;
方其为言也,犹其为心也。
书有以加乎其言,言有以加乎其心,圣人以为自欺。
后之不得乎其心而为言,不得乎其言而为书,吾于扬雄见之矣。
疑而问,问而辩,问辩之道也。
扬雄之《法言》,辩乎其不足问也,问乎其不足疑也。
求闻于后世,而不待其有得,君子无取焉耳。
《太玄》者,之所以自附于夫子,而无得于心者也。
使有得于心,吾知《太玄》之不作。
何则?
疡医之不为疾医,乐其有得于疡也。
疾医之不能为,而丧其所以为疡,此疡医之所惧也。
若夫妄人砺针磨砭,乃欲为俞跗扁鹊之事,彼诚无得于心,而侈于外也。
使孟轲之书,而肯以为《太玄》邪?
惟其所得之不足乐,故大为之名以侥倖于圣人而已。
且夫《易》之所为作者,不知也。
以为为数邪,以为为道邪?
惟其为道也,故六十卦而无加,六十四卦而无损。
及其以为数,而后有六日七分之说生焉。
圣人之意曰:六十四卦者,《易》也;
六日七分者,吾以为历也。
在历以数胜,在《易》以道胜。
然则《易》之所为作,其亦可知矣。
盖自汉以来,六经始有异论。
夫圣人之言无所不通,而其用意固有所在也。
惟其求而不可得,于是乃始杂取天下奇怪可喜之说而纳诸其中。
而天下之工乎曲学小数者,亦欲自附于六经,以求信于天下,然而君子不取也。
《太玄》者,所以拟《易》也。
观其始于一而终于八十一,是即乘之极而不可加也。
从三方之算而九之,并夜于昼,为二百四十有三日,三分其方而一,以为三州;
三分其州而一,以为三部
三分其部而一,以为三家。
此犹六十之不可加,而六十四之不可损也。
以为未也,从而加之,曰《踦》,又曰《赢》,曰:吾以求合乎三百六十有五与夫四分之一者也。
曰《踦》也,曰《赢》也,是何为者?
或曰以象四分之一。
四分之一在《赢》而不在《踦》。
踦者,斗之二十六也。
或曰以象闰。
闰之积也,起于《难》之七,而于此加焉,是强为之辞也。
且其言曰:譬诸人,增则赘,而割则亏。
今也,重不足于历,而轻以其书加焉,是不为《太玄》也,为《太初历》也。
圣人之所略,扬雄之所详;
圣人之所重,扬雄之所忽,是其为道不足取也。
道之不足取也,吾乃今求其数。
求合乎三百六十有五与夫四分之一者,固意也。
赞之七百三十有一,是日之三百六十有五与夫四分之一也。
后之学者曰:吾不知夫二十八宿之次,与夫日行之度也,而于《太玄》焉求之,则吾惧夫积日之无以处也。
历者,天下之至微,要之千载而可行者也。
四分而加一,是四岁而加一日也,率四岁而加之,千载之后,吾恐大冬之为大夏也。
且夫四分其日而赞得二焉,故赞者可以为偶,而不可以为奇,其势然也。
之所欲加者四分之三,而所加者四,是其为数不足考也。
君子之为书,犹工人之作器也。
见其形以知其用,有鼎而加柄焉,是无问其工之材不材与其金之良苦,而其不可以为鼎者,固已明矣。
况乎加《踦》与《赢》,而不合乎二十八宿之度,是柄而不任操,吾无取也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