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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署记庆历五年正月1045年 北宋 · 李觏
 出处:全宋文卷九一四、《直讲李先生文集》卷二三、正德《建昌志》卷六
庆历二年会稽钱得臣仲基以大理丞南城宰,西安梦臣旻、临川平叔夷甫佐之。
于是改作主簿尉署及县厅之两翼。
既讫功,得臣受命刺白州梦臣雩都银冶,而平叔考且满,使记其事。
曰:古者诸侯、卿、大夫、士,其宫室以命数为之等,示民有尊也。
今之郡县,有社有民,虽九品僚属,皆命于天子,其势固不得居陋室如闾阎氓。
然世以土木为难事者,财民之财,力民之力也。
是以廉吏善人或惮而不为,乃至隘不可容,坏不可支。
卷席避雨,露坐迎凉者有之矣。
吾邑三君子,以居之所不安,为人之所难,为捃官之馀用,假吏之馀力。
木材如涌,而民不出一簪,筑作再期,而民未尝举趾。
非奢非俭,可次可舍。
事成而去,岂曰自为,盖将壮官府、利来者,是可记也。
若夫舞智恃巧,陵民匮财,己欲佚而忘人之劳,己欲乐而遗人以忧,则有识者当伐鼓于其门,岂吾之所得记哉?
谨用斯言,谂于好事。
时则五年春正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