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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致太平论五十一篇 其二十一 国用第十四 北宋 · 李觏
 出处:全宋文卷九○二
《司救》:「凡岁时有天患民病,则以节巡国中及郊野,而以王命施惠」。
由是观之,非直凶荒而后施与也,疾疫亦有之矣。
夫四时之厉,或连月不愈,或阖门不起,丁壮卧于床蓐,则老稚无能为,饮食所不给,医药所不济,以至于死者,岂天命乎?
人主所宜动心矣!
《贾师》:「凡天患,禁贵儥者,使有常价」。
亦为此也。
《司关》:「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犹几」。
由是观之,凶年非直除减田租,彼货贿之征皆舍之,疾疫亦然。
夫阻饥之人,营求衣食,固无所不至,又将笼其货贿,则何以措手足乎?
况于疾疫之世,安得助天为虐邪?
人主所宜动心矣!
《掌客》:「凡礼宾客,国新杀礼,凶荒杀礼,札丧杀礼,祸灾杀礼,在野在外杀礼」。
由是观之,非直以岁之下则杀邦用,若新建国及札丧、祸灾,在野在外,皆杀礼也。
许俭不非无,安得重困于无聊之民,求备乎笾豆之事也?
人主所宜动心矣!
膳夫》:「大荒则不举,大札则不举,天地有灾则不举,邦有大故则不举」。
由是观之,非直于外事杀礼,若王膳亦为之贬也。
譬诸父母,其子之不哺而日馀膏粱,可哉?
人主所宜动心矣!
故《曲礼》曰:「凶荒,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大夫不食,士饮酒不乐」。
皆自贬损,忧民之道也。
如此,天不为之感,人不为之悦,用度不足,海内不安,未之前闻也(《直讲李先生文集》卷八。)
凶荒:标点本、《礼记·曲礼》下作「岁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