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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致太平论五十一篇 其十六 国用第九 北宋 · 李觏
 出处:全宋文卷九○二、《直讲李先生文集》卷七
职方氏》:「凡邦国小大相维,王设其牧,制其职,各以所能,制其贡,各以其所有」。
谓国之地物所有也。
诸侯得税大国半,次国三之一,小国四之一,皆市取当国所有,以贡于王也。
土训「掌道地图以诏地事,道地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诏地求」。
辨地物者,别其所有所无;
原其生,生有时也。
以此二者告王,虽是当州所有,而生有时。
地所无,及物未生,则不求也。
大哉圣人念民勤,恤财匮,如是其著也!
地所有而官不用,则物必贱;
地所无而反求之,则价必贵。
况天时所不生,则虽有如无矣。
买贱卖贵,乘人之急,必劫倍蓰之利者,大贾蓄家之幸也。
为民父母,奈何不计本末,罔农夫以附商贾?
令下之日,吏旁为奸,公不获皮毛而私啄其髓矣。
坏民家,败民产,此其甚也。
《夏书》「任土作贡」,厥贡厥篚,九州不同,前圣后圣,岂非一揆者乎?
桑都尉大农,以诸官各自市相争,物以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置平准京师,都受天下委输。
大农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
如此,富商大贾亡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跃。
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准」。
虽聚歛之臣,然此一役,岂无法耶?
孝武时,国用饶给而民不益赋,诚有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