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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致太平论五十一篇 其十 国用第三 北宋 · 李觏
 出处:全宋文卷九○一、《直讲李先生文集》卷六
太宰以「九职任万民。
一曰三农生九谷;
二曰园圃毓草木;
三曰虞衡作山泽之材;
四曰薮牧养蕃鸟兽;
五曰百工饬化八材;
六曰商贾阜通货贿
七曰嫔妇化治丝枲;
八曰臣妾聚歛疏材;
九曰閒民无常职,转移执事」。
天之生民,未有无能者也。
能其事而后可以食,无事而食,是众之殃,政之害也。
是故圣人制天下之民,各从其能,以服于事,取有利于国家,然后可也。
太宰授之职,闾师责其功。
故曰「任农以耕事,贡九谷;
任圃以树事,贡草木;
任工以饬材事,贡器物;
任商以市事,贡货贿
任牧以畜事,贡鸟兽;
任嫔以女事,贡布帛;
任衡以山事,贡其物;
任虞以泽事,贡其物。
凡无职者,出夫布」也。
人各有事,事各有功,以兴材征,以济经用。
无惰而自安,无贼于粮食,是富民之大本,为国之上务。
虽关百圣,何以易此?
胥臣晋文公谓:「戚施植鏄,蘧蒢蒙璆,侏儒扶庐,矇瞍脩声,聋聩司火」。
《王制》:「瘖聋、跛躄、断者、侏儒,各以其器食之」。
古者废疾之人,犹有所役,后之游民作无益以害有益者,肩相摩,毂相击,而吏不以是罪之,主不以是弃之,谓之何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