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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田郎荥阳公墓志1033年 北宋 · 苏舜钦
 出处:全宋文卷八八○、《苏学士文集》卷一四
公讳希甫字源明
其先帝乙元子微子启之后,武王封之睢阳,其本出焉。
厉王之子友,宣王封之郑,子孙因土命氏,故又为荥阳人
于唐皆显大照耀,末世丧乱,逃患往之巴蜀。
曾祖仪,导江令
祖遵勖,剑州刺史
父先寿,奉礼郎、知蓬州伏虞县,以公累赠尚书郎
母李氏,封陇西县君
初,国兵西伐,孟氏去国,诏例遣来中都,下迁汤阴主簿,遂占数焉。
公六岁就学,十二失父,鞠于伯氏。
年甫十七,业文有成,郡吏荐之春官,文入册。
李夫人之凶讣,徒跣号呼,越宿至于家。
既葬,庐于墓侧,渔于羑西伯里,易馔具以为祭,如是者三十年。
咸平诏士,为乡族敦迫,出中进士甲第,调尉建阳
七月,获山寇四十有二人,郡将高惠连奏,署为司理参军
长乐郡二妇争产,连年不决,外台移公鞫之,一讯两服,奸伪大破,废免前官数人。
诏授大理丞,知吉州龙泉县。
二年,移知康州,转殿中丞
将代,郡人上书留借,特授太常博士,复领郡事。
归,出知安利军
三年,转运使李士衡寇瑊第其治状上之,就换屯田员外郎,再任。
大中祥符八年夏四月,暴雨十日不绝,山谼客水钟于河,河弗胜兼任,湓曀横逆,大决于凝阳。
公闻,不俟驾自往谋,露坐风雨中三日夜,课塞物输积如阜陵,役卒夫献力者数万。
长茭巨犍,剋期乃下,湍泛不定,若将垫溺。
公奔其上立,大呼曰:「皇天降灾,吏之无状也。
民何咎焉?
愿以身障之」!
激流及骭不动,役民争负薪石镇遏,翼公登于陆,遂成坚防,水怒亦杀,仆跌而死者百馀人。
六月,再决于鱼池,塞如之。
以功迁都官
时宋亳间积潦,潴民田数百千顷。
寇丞相准上公名,诏以便宜行。
相土凿渠,尾授于淮,疏渫尽涸,翌年得垦田号上上。
由是改职方,知泽州
天禧末,河溃东郡,今相国张公士逊知政事鲁公宗道荐公知滑州
一日行堤至台山,水齧南岸,岸道崩,磓而当之,百馀尺不已,公祭以一盛,即时浪折沙涌,郡人颂公诚
前官表城之东北隅,以谋脩障,公曰:「二道翼引,猛不可中挫,当弥其端,柔其性,就深故川使自习,则庶可矣。
茍截奔冲以抑之,沛然孰能禦也」?
乃徙表西北山下。
未几,郡寮以私相讼黜官,徙公知忻州
公拜奏曰:「忻亦良郡,耻乎力役未施,而又以罪去,重贻上忧。
愿竟其效而后之官」。
朝廷业已除降玺书,褒而遣之。
后卒如公画而河平
忻之邑民武钟者,尝遇恶少五辈乞食焉,弗与,告以日而誓杀之。
及期,夜有他盗过门,钟出诟,且挥以刃;
不胜,盗戕杀钟及妻于室。
子踰垣以逸,白于官,官往擒恶少,则亡矣。
得之别邑,劾而具狱上。
公下之,反覆七旬不断,官吏牢以让公,公曰:「吾往以五听审一囚,且无滥,况于五者乎」?
数日,代郡得真盗。
官居三年,入改屯田郎,请老还漳州
天圣五年夏五月十日,终于西伯里之私第,享年七十二。
明年二月九日,葬于汤阴县伯乐原,从先兆也。
夫人赵氏,封天水县君,没先于公。
文甫,中进士第,终卫州判官
三子:曰昂、昆、昊。
一女归于舜钦
铭曰:
郑为姓之著,郎为官之美。
少见称于孝,仕登最于治。
终老故乡,出处之分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