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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1048年 北宋 · 苏舜钦
 出处:全宋文卷八七七、《苏学士文集》卷一二 创作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近者,被中宸之书,叨上佐之命,起于放废,仍获便安,是为异恩,曷胜感惕!
伏念某幼而向学,长则多忧,场屋十年,闲关四举,才叨科级,连被凶艰,血属沦亡,生理凋尽,仅存残息,勉就小官。
还台之初,辱上公之荐;
给笔以试,预道山之游。
素为忧患之所丛,遂以畏慎而成性,言皆三复,动必再思。
留邸之祀神,缘常岁而为会,馂馀共享,京局皆然。
窃谓前规有所未便,起无名之率,会不肖之徒,且醵敛吏人,岂如斥卖弃物?
啸聚非类,岂如宴集同僚?
更出私钱,以助公费,馀循旧贯,先即上闻。
岂意谤諠台中,章彻宸极,因猜嫌而生隙,谓猥亵以当惩,造谖以动上聪,持必以变朝论。
捽首就吏,虽具狱而无他;
刺骨定刑,终削籍而见弃。
素承清白之训,枉被盗贼之名,近戚当涂,陈冤无路,徊徨去国,举动畏人。
僒尔羁旅之囚,漂然江海之上;
出则鬼揶揄而见笑,居则鵩閒暇以相窥。
不及虫鼠之生,仅与草木为伍。
三逢恩沾,四换岁纪,弗敢自述,已分陆沈。
不图特降命书,复登仕版。
此盖相公运斡元化,翕张洪炉,赞天地生育之私,布朝廷宽大之恩。
虑一物之失,适万物之宜,顾惟摈斥之微,亦预甄陶之末。
谓诛意无害,且论法本轻,取宣尼观过之言,酌《春秋》原情之义,度此衅累,渐而收效。
古人睹道上之遗簪,为之泣涕;
匠者得沟中断木,饰以青黄
是为不忍遐遗,有所倡劝。
誓固困穷之节,上酬提品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