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上集贤文相书1048年 北宋 · 苏舜钦
 出处:全宋文卷八七六、《苏学士文集》卷九 创作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昨因宴会,遂被废逐,即日榜舟东走,潜伏于江湖之上,困置羁索,日与鱼鸟同群,躬耕著书,不接世故,当日之事,绝不历于齿牙之间。
或亲旧见过,往往闵恻而言,以谓某以非辜遭废,天下之所共知,何久穷居默处,无一言以自辨,浩然若无意于世者,岂钝怯不晓者乎?
某绝不酬应,且止其说,然内实有所待耳。
夫为吏坐贿,国典之所永弃,人情之所不堪。
某心膂血气人也,家世受朝廷重恩,庐墓在京师,平生厉名节,勤文墨,未尝一施胸中之才,岂云衔冤恨,困处无人之墟,以终此身乎?
盖被罪一二年间,谤议汹汹,尚未宁息;
相中伤者,皆当路得志,某虽欲力自辨雪,徒重取困辱耳。
故若死灰槁木,昏昏自放,而内实有所待也。
去岁,闻天子驿召阁下入政事府,某久熟阁下之德望,中怀油然始有檗萌之望。
俄又闻甘陵卒叛,结坞自守,环师十万,踰月未诛。
议者谓暴兵日久,纪律弗严,必有他变相因而起。
阁下慷慨请行,驰至城下,令一发,士乐奋命,即时破壁,擒其凶魁,使天下懦将骄卒,闻之皆震栗竦动,以自警饬,声压夷狄,消杀异志。
呜呼!
非伟烈明果,乌能及此哉!
天子即时临轩发策,以大丞相印绶付使而往拜焉,阁下抗章避让,言论坚正,愤疾近世务相奔争,无廉让之节,因事见意,以教有位,风采凛凛,震动万方。
是阁下武足戡难,文足表世,虽处将相之地,乃天子用之之明,阁下当之为宜也。
况让特一节,未若因朝廷之寄,舒事业以济生民之艰也,此古人之大君子之所留意也,既而果然。
某虽在岩薮之间,闻之不觉废书而起,弹冠摄衣,西向引领,思一侍几闼,倾写冤愤。
迹贱道远,未可得也,敢辄以尺纸少布下恳。
盖有所待,积年累月,得遭其时,不忍自弃;
又幸当日搆陷者或死或出,故敢缕缕而言,以通左右。
某下吏之初,喧传四出,好事多口者增饰其语,闻者不得不惑,时阁下在远镇,必不甚悉也。
始者,御史府杜少师、范南阳有语言之隙,其势相轧,内不自平,遂煽造诡说,上惑天听,全台墙进,取必于君,逆施罔罗,预立机械。
既起大狱,不关执政,使狡吏穷鞫,榜掠以求滥。
事亦既无状,遂用深文
此会以常年醵率吏人,燕集非类,某思之以为非便,遂与同监院刘巽出俸钱十缗,又于寻常公用卖故纸钱四五十索,相兼使用。
此钱本由斥卖弃物,两曾奏闻本院,自来支使不系诸处帐籍,如外郡货卖杂物以充公用之类也。
既以其祀神之馀,与馆阁同舍、本局群吏,饮食共费之。
推按甚明,具狱备在,无一物入己,而以监主自盗,减死一等定刑。
法司前后断狱体例,及自有正条,并不引用,阁下察之,盖有由也。
某之偏言,似不足信,幸询于众论,及晓法而公者。
噫!
国家制驭奸欺,示信天下者,今惟法律而已。
盖法律著之于篇,众所共晓,茍一倾挠,人皆具知。
故太上钦慎,不敢自专,岂容有司自为轻重,茍快己志,以隳旧典,污辱善士,戕害不辜。
况本朝自祥符以来,一用宽典,吏有奸赃狼籍,未尝致于深刑。
今上仁明爱物,度越前古,官吏一入人罪者,往往十馀年未尝升擢,或沈于铨调,不与改官,此见圣心慎刑恶杀之至。
而某被此冤滥,又有端由,但未为钜公开陈而建白之。
天聪一闻,玉色必悦。
阁下以英伟之量,押领魁柄,必以康济民物,湔涤冤滞为己任,故某不避冒渎,以铺此言。
况某者潜心策书,积有岁月,前古治乱之根本,当今文武之方略,粗通一二,亦能施设。
废弃疏贱,不信于时,帷明公召而与言,资相其质,衡鉴之下,安可妄欺?
敛之弃之,俯伏俟命,谨具手启。
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