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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副使段公书1039年 北宋 · 苏舜钦
 出处:全宋文卷八七五、《苏学士文集》卷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
某谓士之洁矩厉行,施才业以拯世务者,非祇蹈道以为乐,上者觊声名,次者倖禄赏。
至于饿寒其体肤,枯槁岩穴之内,犯刀兵,涂裂肝脑,僵于行陈者亦皆然。
惟知道,所为不妄矣。
其有挺然立事,谢绝世婴,远举而不顾者,几希其人哉!
有诚高矣,亦乌足著为风教哉?
故朝廷张爵位,君子以名称重轻而沮劝之。
道行无状,一旦射合时利而位可得也,名则逊矣。
盖名之发,惟精识者尸之,不私不隐,不以荣辱迁,为得符天下之正义,虽小人好恶淆其间,不能夺也。
某何为者,辄有此论?
窃自念幼喜读书,弄笔研,稍长则以无闻为耻。
尝谓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
言也者,必归于道义。
道与义,泽于物而后已,至是则斯为不朽矣。
故每属文,不敢雕琢以害正。
然而法章民事,一未知其牙檗。
偶奏赋上前,得及第,命宰以蒙。
才两月,以家难离官,下邑民遮道助嗥泣,又叹息有若惜其去者,念政无所及,心颇愧之。
及幽居长安,百口饥饿,遂假贷苑东之田数顷,躬耕其间,故播敛之早晚,塍畔之出入,质契之昏明,豪弱之交侵,讼诉之搆,官司之辨,皆亲尝之。
而又律令诏敕,奇情重复傅比之文无不遍见,虽条目繁滋,皆可类举。
静念及之,政必有悖于法不安于民者,居常恻然。
及终丧还都下,伯父至自东筦,首言道遇阁下,盛谭蒙邑之治。
某荒忽自失,伏念阁下正峭明察,重其许可,一言之赏,不可妄得,是必有所过听也。
尝能窜一巨豪,杖杀一黠吏,此外特庸庸所为耳。
阁下不以善小弃之,特为置齿牙间,时尚或以谓操使权者,故当察其属之否臧而进退之,私心未甚德也。
去年夏初,又得京兆司录孙甫所言如伯父。
时始至此邑,鄙怀耸然,自谓今职在甸内,去京师不数舍,朝有施为而夕闻焉,上府多士,如段公之乐道人善者故有焉。
法章民政,稍贯于昔,益励精力以事事。
迄今踰年,吏民虽信,而当涂之称道蔑闻焉,而又符檄督责,终日憔悴,而救过不暇。
惘然自疑,何智于前而愚于此?
会太公弟至,云阁下前过邑,所论如书。
始闻之,如瞆者之决,得听钟鼓之奏,喜过感极,辄欲泣涕,以知大君子勤勤奖借终始之不懈也。
李习之云:「知而不能誉,则如勿知;
誉而不能久,则如勿誉」。
阁下既知而又誉之,誉而又久之,夫何幸哉!
且世有获荐宠推延之赐者,必皆顺颜承辞,亲被指役,隆寒苦暑,趋走左右;
未有上下相绝,未尝一拜棱威,乃肯垂慈询察,因片善而称道,久而不渝者,此为难也。
使某之名一落人耳,不至沈灭于时者,阁下之赐也。
尔后即举世见毁,不足动怀也。
尝欲特诣前以写此恳,为邑事所系,不得勇往,故凭文字以谢。
檗积之抱,万不一宣,倾望恩德,颠沛于是。
气律兼润,炎暑差早,伏望上为社庙善保兴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