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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致仕赠太子太师欧阳公墓志铭1073年 北宋 · 韩琦
 出处:全宋文卷八五九、《安阳集》卷五○、《欧阳文忠公集》附录、《清源文献》卷一八、乾隆《新郑县志》卷二五、光绪《吉水县志》卷五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安阳市
熙宁五年闰七月二十三日观文殿学士太子少师致仕欧阳公薨于汝阴之私第,年六十六。
上闻震怛,不视朝。
赠公太子太师,恤后加赙,不与常比。
天下正人节士,知公之亡,罔不骇然相顾,痛失依仰。
其孤寺丞君,乃以枢密副使吴公所次功绪,并致治命,以墓铭为请。
窃惟当世能文之士比比出公门下,不属于彼,而独以见属,岂公素谅其愚,谓能直笔,足信后世耶?
此其敢辞!
公讳修,字永叔
唐太子率更令询四世孙琮,尝为吉州刺史
又八世生万复,为吉之安福,子孙因家焉。
曾祖讳郴,安福六世孙也,孝悌之行,乡里师服
南唐武昌,累赠太师中书令,曾祖妣刘氏追封楚国太夫人
祖讳偃,强学,善属文,南唐时献所为文十馀万言,试补南京衙院判官
累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祖妣李氏追封吴国太夫人
父讳观,性至孝,力学,咸平中进士第
当官明而尚恕,每决重辟,尤加审谨,茍理有可脱,必平反之。
泰州军事判官,累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追封郑国公
自公祖始徙居吉水,后吉水析为永丰,今为永丰人
公四岁而孤,母韩国太夫人郑氏守志不夺,家虽贫,力自营赡,教公为学。
公亦天资警绝,经目一览,则能诵记,为文下笔,出人意表。
及冠,声问卓然。
天圣中进士,凡两试国子监,一试礼部,皆为第一。
逮崇政试,虽中甲科,人犹以不魁多士为恨。
初补西京留守推官,洛尹文康王公知非常才,归荐于朝。
景祐初,召试,迁镇南军节度掌书记馆阁校勘
文正范公权尹京邑,以直道自进。
每因奏事,必陈时政得失,大忤宰相意,斥守饶州谏官不敢言。
公贻书责之,坐贬峡州夷陵
余安道尹师鲁继上书,直范公,复被逐。
当时天下以「四贤」称之。
俄徙光化军乾德,改武成军节度判官
康定初,召还,复馆阁校勘,迁太子中允
预修《崇文总目》成,改集贤校理同知太常礼院
请外补,通判滑州事。
庆历初仁宗御天下久,周悉时敝,重以西师未解,思欲整齐众治,以完太平。
登进辅臣,必取人望,收用端鲠,以增谏员。
公首被其选,擢太常丞知谏院事,赐五品服。
未几,同修起居注
公素禀忠义,遭时遇主,自任言责,无所顾忌,横身正路,风节凛然。
正献杜公文正范公、今司空富公皆在二府,公每劝上乘间延见,推诚咨访。
上后开天章阁,屡召诸公询究治本,长策大议,稍稍施用,纪纲日举,侥倖顿绝。
小人始大不喜,相与巧诋,必期破坏,公常极力左右之。
俄拜右正言知制诰,赐三品服。
大臣有建白,请废麟州,徙其治于合河津以省馈饷者,命公亲往相视。
使回奏曰:「麟州天险,正据要害,不可废。
第减其兵驻并河诸堡,有警呼集,数舍之近耳。
兵既减,粮自不乏」。
诏从之。
又奏:「忻、代州,苛岚、火山军并边民田,始潘美为帅,患虏时入寇,徙其民以空之,遂号禁地。
自景德通好,我虽循旧,而虏人盗耕不已。
请募民计顷出丁为兵,量入租以耕之,岁可得数百万斛,边用给矣。
不然,他日必尽为虏人所有」。
时并帅耻谋不自已,沮挠久之,其后卒如公请。
凡赋歛过重,民所不堪者,又奏罢十数事,疲俗以安。
四年秋,北虏盛兵云州,声言西讨,朝廷疑其有谋,议选文武材臣,密为经画。
二府请辍公以往。
即以公为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
公至,则区别官吏,使能者尽力;
均徙财用,而边计有馀。
奏广御河漕运,造锁栿船以绝侵盗,置都作院于磁、相州,一道兵械悉仰给焉。
方条列北方利病,欲大为措置,会文公、范公与同时入辅者终为谗说所胜,相继罢去,一时进用者皆指之为党。
公复慨然上书,极言论救。
执政与其朋益怒,协力挤之。
初,公有妹适张龟正,龟正亡,无子,妹挈前室所生孤女以归。
及笄,公为选宗人晟以嫁之。
会张氏以失行系狱,言者乘此欲并中公,复捃张氏赀产事,遂兴诏狱穷治。
上为命内臣监劾,卒辨其诬,犹降授知制诰、知滁州事。
执政意不快,摭勘官与监劾内臣细故,皆被责。
八年春,就改起居舍人、知扬州事。
踰年,徙知颍州事。
皇祐初,复龙图阁直学士
二年秋,移知应天府、兼南京留守司事。
尚书礼部、吏部郎中
丁太夫人忧,去职。
服除入见,上怪公须发尽白,恻然存抚,恩意甚厚,命判吏部流内铨。
素忌公者恐将大用,乃伪为公疏请汰内臣,以激众怒。
有选人胡宗尧者,当引对改官。
前任本州,尝以官舟假人,已而经赦去官,止得循资。
公与判南曹官,对日取旨,上欣然令改官。
宦者杨永德密奏曰:「宗尧,翰林学士宿之子,有司援救之,私也」。
遂出公知同州事。
物论不平,上亟开悟,留公刊修《唐书》。
俄入翰林为学士、史馆修撰勾当三班院
至和二年夏,请郡,改侍读学士、知蔡州事,留不行,复除翰林学士判太常寺兼礼仪事,迁右谏议大夫
嘉祐三年夏,兼龙图阁直学士权知开封府事
前尹孝肃包公以威严得名,都下震恐。
而公动必循理,不求赫赫之誉。
或以少风采为言,公曰:「人材性各有短长,吾之长止于此,恶可勉其所短以徇人邪」?
既而京师亦治。
四年春,请罢府事,改给事中,充群牧使
《唐书》成,拜礼部侍郎,俄兼翰林侍读学士
五年冬,以本官为枢密副使
明年秋参知政事
英宗登极,迁户部侍郎
治平初,特转吏部侍郎
今上嗣位,改尚书左丞
公自处二府,益思报称,毅然守正,不为富贵易节。
凡大谋议、大利害,与同官论辨,或在上前,必区判是否,未尝少有回屈。
文武之士,陈请百端,公常委曲开谕曰:某事可行,某事不可行。
用是人多怨诽。
至于台谏官论事,有不中理者,往往正色折之,其徒尤切齿,日欲求疵合攻。
公自视无他,不恤也。
始,英庙践祚,按祖宗旧典,皇族尊属之亡者,皆赠官改封。
濮安懿王,英庙所生父也,中书以本朝未有故事,请付有司详处其当。
上谦恭谨重,命过仁庙大祥,下礼院两制官同议。
如期诏下,众乃言王当称伯,改封大国
中书以所生父称伯,疑无经据。
方再下三省议,上遽令权罢,俾有司徐求典故。
事久不行,台官挟愤不已,遂持此斥为公主议,上章历诋,必请议定;
及以朝廷未尝议及之事,肆为诬说,欲惑众听,又相率纳告身以示必去。
上数敦谕,知不可留,各以本官补外。
后来者以风宪不胜为耻,窥伺愈急。
今上即位初,御史蒋之奇者乃造无根之言,欲以污公,中丞彭思永乘虚助之。
公退伏私居,力请公辨。
上照其诬罔,连诏诘问,二人者辞穷,皆坐贬。
公遂恳辞柄任,上不得已,除公观文殿学士刑部尚书、知亳州事。
熙宁元年秋,迁兵部尚书、知青州事,充京东东路安抚使
时散青苗钱法初行,众议皆言不便,朝廷既伸告诫,公犹请除去二分之息,令民止纳本钱,明不取利。
又请先罢提举管勾官,然后可以责州县不得抑配,不报。
三年夏,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判太原府、河东路经略安抚使
公累上章辞,丐易蔡州,大略以久疾昏耗,不任重寄,复曰时多喜新奇,而臣思守拙,众方兴功利,而臣欲循常。
执政知终不附己,俄诏听以旧官知蔡州事。
公在亳,已六上章请致政,上眷惜之,不允。
至蔡踰年,复申前请,志益坚确。
上察其诚,命优改官致仕,年方六十有五。
天下士大夫闻公勇退,无不惊叹云「近古所无也」。
公天资刚劲,见义敢为,襟怀洞然,无有城府。
尝以平心为难,故未尝挟私以为喜怒。
奖进人物,乐善不倦,一长之得,力为称荐,故赏识之下,率为闻人。
唯视奸邪嫉若雠敌,直前奋击,不问权贵。
后虽阴被谗逐,公以道自处,怡怡如也。
平生笃于朋友,如尹师鲁梅圣俞孙明复既卒,其家贫甚,公力经营之,使皆得以自给。
又表其孤于朝,悉录以官。
自唐室之衰,文体隳而不振,陵夷至于五代,气益卑弱。
国初柳公仲涂,一时大儒,以古道兴起之,学者卒不从。
景祐初,公与尹师鲁专以古文相尚,而公得之自然,非学所至,超然独骛,众莫能及。
譬夫天地之妙,造化万物,动者植者,无细与大,不见痕迹,自极其工。
于是文风一变,时人竞为模范。
汉司马迁没几千年,而唐韩愈出;
之后又数百年,而公始继之,气燄相薄,莫较高下,何其盛哉!
所治经术,务究大本。
尝以先儒于经所得多矣,而不能无失。
唯其说或有未通,公始为辨正,不过求圣人之意以立异论。
嘉祐初权知贡举,时举者务为险怪之语,号「太学体」,公一切黜去,取其平澹造理者即预奏名。
初虽怨讟纷纭,而文格终以复故者,公之力也。
笔翰遒劲,自成一家,人有得其片幅,必宝藏之。
历典大郡,以镇静为本,明不及察,宽不至纵,吏民受赐,既去追思不已,滁、扬二州皆立生祠。
奉使契丹,其主必遣贵臣押宴,出于常例,且谓公曰:「以公名重故耳」。
其为外夷钦服如此。
至和中陈恭公为相,欲塞商胡决河,使归横陇故道。
公言横陇地已高仰,功大不可为。
未几陈罢去,有李仲昌者,乃议道商胡水入六塔河
公复上言,六塔素隘狭,不能容大河,若为之,必溃决,害愈甚。
执政仲昌议,又不用公言。
后六塔堤果坏不成,自博以下数州,皆被水患,众服公先识。
侍从八年,竭诚补益,前后上言百馀事。
仁宗尝曰:「如欧阳修者,何处得来」?
故其言多所听纳。
因嘉祐水灾,凡两上疏请选立皇子,以固根本。
及在政府,遂与诸公参定大议。
方英庙过自谦退,未即承命,事久未决,众悉危之。
公协心开助,忠力为多。
及即位之初,感疾未能听断,慈寿预政,事出权宜,公与诸公往来两宫,镇安内外,卒复明辟,人无间言。
尝被诏撰《唐书》纪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又自撰《五代史》七十四卷,《易童子问》三卷、《诗本义》十四卷、《居士集》五十卷、《归荣集》一卷、《外制集》三卷、《内制集》八卷、奏议十一卷、《四六集》七卷、《集古录跋尾》十卷、杂著十九卷。
公于物无他玩好,独好收古文图书,集三代以来金石铭刻为一千卷,用以校正传记讹谬,人得不疑。
晚年自号六一居士,曰:「吾《集古录》一千卷,藏书一万卷,有琴一张、有棋一局,常置酒一壶,吾老于其间,是为六一」。
因自为传以志之。
初娶胥氏,翰林学士偃之女。
继室杨氏,集贤院学士谏议大夫大雅之女。
今夫人薛氏,资政殿学士户部侍郎简肃公奎之女,累封仁寿郡夫人
男八人:长发,次奕,并光禄寺丞
次棐,大理评事
次辩,光禄寺丞
馀皆早卒。
女三人,皆早卒。
熙宁某年某月某日,诸孤奉公之丧,葬于某地。
铭曰:
噫公之节,其刚烈烈。
弼违斥奸,义不可折。
噫公之文,天资不群。
光辉古今,左右典坟。
直道而行,屡以谗蹶。
卒寤而知,惟帝之哲。
升赞机务,方隅以宁。
参议宰政,社稷是经。
成此至公,大忠以效。
德高毁及,退不吾较。
公之来归,既安且怡。
宜报以寿,戾也胡为?
公文在人,公迹在史。
惟兹不穷,亘千万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