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纵囚论康定元年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七三一、《欧阳文忠公集》卷一八、《少微通鉴节要》卷三七、《古今合璧事类备要》后集卷四、《文章轨范》卷二、《文编类选》卷一一、《文翰类选大成》卷一二四、《名世文宗》卷二○、《文海流奇》卷一三、《文编》卷三○、《文章辨体汇选》卷三九四、《古今图书集成》祥刑典卷一三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信义行于君子,而行戮施于小人。
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馀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
此岂近于人情?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
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
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
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
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
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
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
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
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然此必无之事也。
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
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
是以、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