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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中丞论举官书景祐二年十二月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七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具官修谨斋沐拜书中丞执事:修前伏见举南京留守推官石介主簿,近者闻以上书论赦被罢,而台中因举他吏代介者。
主簿于台职最卑,介一贱士也,用不用,当否,未足害政,然可惜者,中丞之举动也。
为人刚果有气节,力学喜辩是非,真好义之士也。
执事举其材,议者咸曰知人之明。
今闻其罢,皆谓赦乃天子已行之令,非疏贱当有说,以此罪,曰当罢。
修独以为不然。
然不知果指何事而言也?
传者皆云:「介之所论,谓朱梁、刘汉不当求其后裔尔」。
若止此一事,则不为过也。
然又不知执事为是为非也。
若随以为非,是大不可也。
主簿台中,非言事之官,然大抵居台中者,必以正直、刚明、不畏避为称职。
足未履台门之阈,而已用言事见罢,真可谓正直、刚明、不畏避矣。
介之才,不止为主簿,直可任御史也。
执事有知人之明,而不负执事之知矣。
修尝闻长老说,赵中令太祖皇帝也,尝为某事择官,中令列二臣姓名以进,太祖不肯用。
他日又问,复以进,又不用。
他日又问,复以进,太祖大怒,裂其奏,掷殿阶上。
中令色不动,插笏带间,徐拾碎纸,袖归中书
他日又问,则补缀之,复以进。
太祖大悟,终用二臣者。
彼之敢尔者,盖先审知其人之可用,然后果而不可易也。
执事之举也,亦先审知其可举邪,是偶举之也?
若知而举,则不可遽止;
若偶举之,犹宜一请介之所言,辩其是非而后已。
虽忤上,而言是也,当助以辩;
若其言非也,犹宜曰所举者为主簿尔,非言事也,待为主簿不任职,则可罢,请以此辞焉可也。
中丞为天子司直之臣,上虽好之,其人不肖,则当弹而去之;
上虽恶之,其人贤,则当举而申之,非谓随时好恶而高下者也。
今备位之臣百十,邪者正者,其纠举一信于台臣
执事始举曰能,朝廷信而将用之,及以为不能,则亦曰不能。
执事自信犹不果,若遂言他事,何敢望天子之取信于执事哉?
故曰主簿虽卑,虽贱士,其可惜者中丞之举动也。
况今斥而他举,必亦择贤而举也。
夫贤者固好辩,若举而入台,又有言,则又斥而他举乎?
如此,则必得愚闇懦默者而后止也。
信惟执事如欲举愚者,则岂敢复云;
若将举贤也,愿无易而他取也。
今世之官,兼御史者例不与台事,故敢布狂言,窃献门下,伏惟幸察焉(《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七。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七,《皇朝文鉴》卷一一四,《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八八,《古今事文类聚》新集卷一八,《宋史纪事本末》卷二九,《文编》卷四六,《文章辨体汇选》卷二二五,《古今图书集成》选举典卷五二、铨衡典卷九三,《续资治通鉴》卷四○。)
原无年月,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