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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诩第一书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七、《欧阳文忠公集》卷四七、《国朝二百家名贤文粹》卷一○五
修白:人至,辱书及《性诠》三篇,曰以质其果是。
夫自信笃者,无所待于人;
有质于人者,自疑者也。
今吾子自谓「夫子与、扬、韩复生,不能夺吾言」,其可谓自信不疑者矣。
而返以质于修,使修有过于夫子者,乃可为吾子辩,况修未及、扬、韩之一二也。
修非知道者,好学而未至者也。
世无师久矣,尚赖朋友切磋之益,茍不自满而中止,庶几终身而有成。
常乐与学者论议往来,非敢以益于人,盖求益于人者也。
况如吾子之文章论议,岂易得哉?
固乐为吾子辩也。
茍尚有所疑,敢不尽其所学以告,既吾子之自信如是,虽夫子不能夺,使修何所说焉?
人还索书,未知所答,惭惕惭惕
修再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