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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减乐平县课额劄子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九二、《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一六、雍正《山西通志》卷一八五、光绪《平定州志》卷一四、民国《续修昔阳县志》卷四
臣昨至河东,据平定军乐平县孙直方状:「为本县酒税课利钱,旧额四千一百馀贯,本县不当驿路,旧有兵士四指挥军营在县,自庆历三年三月内,移起军营往并州,在县只有居民百馀户。
人烟既少,客旅不来,酒税课利,无由趁办
本军亦曾申奏,乞行减额,省司转运司保明。
寻蒙转运司令将起移军营后一年比较,重立租额,只及二千八百馀贯,亦曾差辽州知州孟济定夺。
转运司保明申省,省司指挥勒本县收趁课利不得减额」。
臣勘会平定军乐平县最处孤僻,若无军营,人户绝少,实难趁办课利。
见今专副等逐月、逐季、逐年各有比较,决责未尝虚日,及虚令监官殿降考第。
臣今欲乞特降敕旨下转运司,令自起却乐平县军营后来一年内所收课利,立为租额,与免旧额虚数。
所贵专副不至重叠被刑,监官虚负殿罚。
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