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位置
作者
标签
论编学士院制诏劄子嘉祐三年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八、《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一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伏见国家承五代之馀,建万世之业,诛灭僭乱,怀来四夷,封祀天地,制作礼乐。
至于大臣进退,政令改更,学士所作文书,皆系朝廷大事。
示于后世,则为王者之训谟
藏之有司,乃是本朝之故实。
自明道以前,文书草稿,尚有编录。
景祐以后,渐成散失。
臣曾试令类聚,收拾补缀,十已失其五六。
使圣宋之盛,文章诏令废失湮沦,缓急事有质疑,有司无所检證。
盖由从前虽有编录,亦无类例卷第,只是本院书吏私自抄写,所以易为废失。
臣今欲乞将国朝以来学士所撰文书,各以门类,依其年次,编成卷秩,号为《学士院草录》。
有不足者,更加求访补足之。
仍乞差本院学士从下两员,专切管勾,自今已后,接续编联。
如本行人吏不画时编录,致有漏落,许令本院举察,理为过犯。
此臣本院常事也,所以上烦圣听者,盖以近岁以来,百司纲纪相承废坏,事有曾经奏闻及有圣旨指挥者,仅能遵守。
若只是本司临时处置,其主判之官才罢去,则其事寻亦废停。
所以臣欲乞朝廷特降指挥,所贵久远遵行,不敢废失。
今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