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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制以上罢举转运使副省府判官等状庆历五年二月1045年2月28日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五、《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七、《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五四、《国朝诸臣奏议》卷七一、《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四、《文编》卷一八、《右编》卷三○ 创作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
右,臣近准御史台牒,为臣寮上言待制以上举省府推判官转运使、副等事,奉圣旨,去年敕命更不行用,令臣知委者。
臣窃详臣寮上言,悉涉虚妄。
盖因近日陛下进退大臣,改更庶事,小人希合,欺罔天聪。
臣试请辨之。
据上言者云:「若令两制以上保举,则下长奔竞之路」。
方今上自朝廷,下至州县,保举之法多矣。
只如台官,亦是两制以上举,以至大理详断审刑详议、刑部详覆等官,三路知州知县通判,选人改京官,学官入国学,班行迁閤职,武臣充将领,选人入县令,下至天下盐场务、榷场,及课利多处酒务,凡要切差遣,无大小尽用保举之法,皆不闻以奔竞而废之,岂可独于省府等官,独长奔竞而可废?
此其欺妄可知也。
上言者又云:「遂令端士,并起驰骛」。
且驰骛尽系小人,岂名端士
至如自来举官之法多矣,岂能尽绝小人干求?
况自颁新敕以来,何人旧是端士,顿然改节,驰骛于何门而得举?
乞赐推究姓名。
若果无之,则见其欺妄可知也。
上言者又云:「不因请托,人莫肯言」。
此又厚诬之甚也。
今内外臣寮无大小,曾受人举者十八九,岂可尽因请托而得?
自两府大臣而下,至外处通判以上,人人各曾举官,岂可尽因请托而举?
若云其他举官不请托,只此敕举官须请托,即非臣所知也。
两制之中好人不少,繁难要害之地,皆已委信任用,岂可不如外郡通判等,不堪委任举官?
两制之臣,除此敕外,亦更别许举官,岂可举他官则尽公,惟此敕则顿徇私请?
此其欺妄可知也。
又云:「每岁举一百五十人,致人多而争差遣」。
臣算一人有三人举主,方敢望差遣,一百五十人,须一岁内有四百五十员两制为举主。
两制不及五十人,使人人岁举三人,即才各是一人举主,岂敢便争差遣
况有不曾举人者,或举不及三人者。
乞赐检会去年两制以上举到人数,便可知其恣情欺妄也。
近日改更政令甚多,惟此一事,尤易辨明,故臣不避烦言而辨者,伏冀陛下因此深悟小人希合而欺妄也。
缘自去年陛下用范仲淹富弼两府,值累年盗贼频起,天下官吏多不得力,因此屡建举官之议。
然亦不是自出意见,皆先检祖宗故事,请陛下择而行之,所以元降敕文,首引国书为言是也。
当时臣寮,并不论议。
近因仲淹等出外与朝廷经画边事,谗嫉之人幸其不在左右,百端攻击。
只此事,朝廷不暇审察,便与施行。
臣昨见富弼自至河北,缘傍山海,经画勤劳,河北人皆云自来未有大臣如此。
其经画所得,事亦不少。
归至国门,临入而黜,使河北官吏军民见其尽忠而不知其罪状。
小人贪务希合,又不为朝廷惜事体,凡事攻击,至今未已。
况朝廷用人屡有进退,岂有一人才出,便不问是非,尽改所行之事?
若大臣一度进退,政令一度改更,如此纷纭,岂有定制?
伏望陛下重察爱憎之私,辨其虚实之说,凡于政令,更慎改张。
检详元降举官敕意,亦是于国书检用祖宗所行之法。
今上言者却云「因谏官论列,致差遣不定而有更张」,事涉臣身,不敢自辨。
然臣在谏署日言事无状,致今来臣寮指以为辞,岂可尚冒宠荣,不能自劾?
请从黜罚,以弭人言。
臣伏见陛下圣德仁慈,保全忠正之士,进退之际,各有恩意,此所以能使忠臣义士忘身报国,至死而不已也。
其今后臣寮希附上言,攻击前两府所行之事,乞赐辨明,择其实有不便者方与改更,庶全大体,则天下幸甚也。
臣伏睹去年八月二日元降敕命节文,云「比于国书,择诸治要,见其官人之际,尤慎外台之选」,又云「然其进任,必属近臣」。
又命告示赏罚之命,皆三朝之攸行。
此是元议,举官因依,乞赐详酌。
臣无任激切祈天待罪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