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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任人之体不可疑劄子庆历四年1044年4月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四、《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五、《国朝诸臣奏议》卷六七、《历代名臣奏议》卷一三三、《文编》卷一五、《右编》卷二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臣近见淮南按察使邵饰奏,为体量知润州席平为政不治及不教阅兵士等,朝廷以为未足信,又下提刑司再行体量。
臣窃以转运、提刑俱领按察,然朝廷寄任重者为转运,其次乃提刑尔。
今寄任重者言事反不信,又质于其次者而决疑,臣不知邵饰果是才与不才,可信与不可信?
如不才不可信,则一路数十州事岂宜委之?
若果才而可信,又何疑焉?
又不知为提刑者,其才与优劣如何?
若才过于,尚可取信。
万一不才,于见事相背,却言席平为才,邵饰合有罔上之罪矣。
若反以罪,臣料朝廷必不肯行。
若舍席平俱不问,则善恶不辨,是非不分。
况席平曾台官,立朝无状,只今制勘,亦不能了,寻为御史中丞,以不才奏罢。
朝廷两府而下,谁不识
其才与不才,人人尽知,何必更令提刑体量,然后为定。
今外议皆言执政大臣托以审慎为名,其实不肯主事而当怨,须待言事者再三陈述,使被黜者知大臣迫于言者不得已而行,只图怨不归己。
茍诚如此,岂有念民疾苦、澄清官吏之意哉?
若无此意,只是好疑不决,则尤是朝廷任人之失。
去年以为转运使不察官吏,特出诏书,加以使名,责其按察。
按察使依禀诏书,举其本职,又却疑而不听,今后朝廷命令,谁肯信之?
凡任人之道,要在不疑,宁可艰于择人,不可轻任而不信。
若无贤不肖,一例疑之,则人各心阑,谁肯办事
邵饰言一不才显者,所贵朝廷肯行,然后部下振竦,官吏畏服。
今反为朝廷不信,却委别人,则之使威,谁肯信服?
亦惭见其下,今后见事,不若不为。
不独邵饰一人,臣窃闻诸处多有按察官吏,皆为朝廷不行,人各嗟惭,以谓任以事权,反加沮惑,朝廷之意,不可谕也。
伏望圣慈特敕其邵饰所奏,特与施行。
又令今后按察使奏人,如不才、老病灼然不疑者,不必更委别官,示以不信。
所贵不失任人之道,而令臣下尽心。
取进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