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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贼议和请以五问诘大臣状庆历三年十一月1043年11月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二、《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五、《太平治迹统类》卷八、《历代名臣奏议》卷三四三、《文编》卷一九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右,臣伏见张子奭奉使贼中,近已到阙。
风闻贼意虽肯称臣,而尚有数事邀求,未审朝廷如何处置。
臣闻善料敌者,必揣其情伪之实;
能知彼者,乃可制胜负之谋。
今贼非难料难知,但患为国计者昧于远见,落彼奸谋,茍一时之暂安,召无涯之后患,自为削弱,助贼奸谋。
此《左传》所谓疾首痛心,贾谊所以太息恸哭者也。
今议贼肯和之意,不过两端而已。
欺罔天下者,必曰贼困窘而求和;
稍能晓事者,皆知贼权诈而可惧。
若贼实困窘,则正宜持重以裁之。
若知其诈谋,则岂可厚以金缯,助成奸计?
昨如定等回,但闻许与之数不过十万。
子奭所许乃二十万,仍闻贼意未已,更有过求。
先朝与契丹通和,只用三十万。
一旦刘六符辈来,又添二十万。
今昊贼一口许二十万,到他日更来,又须一二十万。
使四夷窥见中国庙谋胜算,惟以金帛告人,则邈川首领岂不动心?
一旦兴兵,又须三二十万。
民膏血有尽,四夷禽兽无厌,引之转来,何有限极?
今已许之失,既不可追,分外过求,尚可抑绝。
见今北虏往来,尚在沿边市易,岂可西蕃绝远,须要直至京师
只用此词,自可拒止。
至如青盐弛禁,尤不可从,于我虽所损非多,在贼则为利甚博。
况盐者民间急用,既开其禁,则公私往来,奸细不分。
若使贼捐百万之盐以啖边民,则数年之后,皆为盗用矣。
凡此三事,皆难允许。
今若只为目下茍安之计,则何必爱惜,尽可抽从。
若为社稷久远之谋,则不止目前,须思后患。
臣愿陛下试发五问,询于议事之臣:一问西贼不因败衄,忽肯通和之意,或用计困之使就和乎?
或其与北虏连谋而伪和乎?
二问既和之后,边备果可彻而宽国用乎?
三问北使一来与二十万,西人一去又二十万,从今更索,又更与之,凡庙谋为国计者,止有此策而已乎?
四问既和之后,能使北虏不邀功责报乎?
虏或一动,能使天下无事乎?
五问元昊一议许二十万,他日保不更有邀求乎?
他日有求,能不更添乎?
陛下赫然以此五事问之,万一能有说焉,非臣所及;
若其无说,则天下之忧从此始矣,方今急和谬议既不可追;
许物已多,必不能减。
然臣窃料元昊不出三五年,必须更别猖獗以邀增添,而将相大臣只如今日之谋,定须更与添物。
若今日一顿尽与,则他时何以添之?
故臣愿惜今日所求。
其如西贼虽和,所利极鲜,若和而复动,其患无涯。
此臣前后非不切言,今无及矣。
伏望陛下留意而思之,且可不与。
彼若实欲就和,虽不许此亦可;
若实无和意,与之适有后虞。
谨具状奏闻,伏候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