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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台官不可限资考劄子庆历三年十一月1043年11月7日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八二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臣近曾上言,为台官阙人,乞不依资限选举,仍乞添置里行,所贵得材,可以称职。
窃闻近诏宋祁举人,依前只用资例,又未见议复里行
臣窃叹方今事无大小,皆知其弊,不肯更改。
台官举人,须得三丞已上,成资通判,此例起自近年。
然近年台官无一人可称者,近日台官至有弹教坊倭子郑州来者,朝中传以为笑。
台宪非才,近岁尤甚,是此例不可用明矣。
然而宁用不材以旷职,不肯变例以求人。
今限以资例,则取人之路狭,不限资例,则取人之路广。
广之犹恐无人,何况专守其狭?
若使资例及者入三院,未及者为里行,又于差除,都不妨碍。
况今四方多事之际,扬威出使,正要得人。
臣今欲乞特降指挥令举官自京官已上不问差遣次第,惟材是举,使资浅者为里行,资深者入三院
臣见前后举台官者,多徇亲戚,举既非材,人或问之,则曰:「朝廷用资限,致别无人可举」。
今若革此缪例,责其惟材是举,则不敢不举好人。
所冀惭振台纲,免取非笑。
取进止(《欧阳文忠公集》卷一○一。又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四五,《历代名臣奏议》卷一六四。)
戚:原校:「一作『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