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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书门下戒僭奢诏五月四日1059年5月4日 北宋 · 欧阳修
 出处:全宋文卷六七○、《欧阳文忠公集》卷八七、《圣宋文海》卷九、《皇朝文鉴》卷三一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中书门下:朕缵承丕基,抚有方夏,谓教之不可以家至,而行之每务于身先。
惟是俭勤,敢忘勉励?
期与群庶,臻于富康
而人殆久安,骄于佚欲;
物丰太盛,耗以浮虚。
苟奉养以自私,忘僭奢之为戾。
士民交黩,贵贱靡分,惟其彊力之能,无复等威之制。
考于著令,虽有旧章,顾在攸司,鲜闻用法。
遂安于常习,弊罔革以滋深。
纪纲既紊于度程,风俗以至于流荡。
俾朕有欲治之意,不能副余之诚心;
而民多自陷之愚,未免烦余之训导
夫令信由于贵始,下化先于上行。
眷予一二之臣,其率庶工而警职;
俾尔多方之众,勿逾常宪以干刑。
庶渐革于侈风,以共趋于治路。
凡居室之制、器用之度、冠服之章、妾媵之数,其令中外臣庶,遵守前后条诏,如有违犯,仰御史台开封府纠察闻奏。
其诸路州军,即委转运使提点刑狱臣寮及逐处长吏施行。
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故兹诏示,想宜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