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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图阁直学士朝散大夫尚书刑部郎中河中军府兼管内河堤劝农使驻泊军马公事护军彭城郡开国伯食邑八百户食实封三百户赐紫金鱼袋刘公墓表景祐四年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
彭城公天圣七年四月薨于蒲,后三年,其子几葬公河南伊汭乡尹樊里。
又五年,几以著作佐郎方城,告于故吏尹某曰:「予父晚节,始得以谏议事先帝。
逮今天子初即位,列于从官,亮节直声,为时名臣。
然在朝廷不四五年,淹恤外藩,弗至大任。
是故道充于友朋,而未被于民论;
议通古今,或沮于当世,平素蕴蓄,有所不伸;
潜德隐行,晻暧弗彰。
大惧夫流风遗烈,寖失其传,愿揭石墓左以表之」。
恳让不克,辄论其阀阅云。
公讳烨,字耀卿
咸平初进士第,历河中临晋开封封丘主簿河南颍阳
著作佐郎、监陕州商税。
著作郎、知河中龙门县通判益州
天禧初,擢为右正言,旋判三司勾院,赐五品服。
三年,以本官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
四年,改右司谏,换工部员外郎、兼御史知杂事判流内铨
五年,赐三品服,改三司户部副使
乾兴泛恩,转刑部,旋改吏部员外郎,出为陕西转运使
未赴职,奉使契丹
还,以本官充龙图阁待制知三班院提举诸司库务
天圣二年,同知礼部贡举,权开封府
三年,迁刑部郎中,充龙图阁直学士知河南府
五年,徙河中府
治河中凡二年,年六十二。
公少为古文章,笃于风义。
始举进士,与张景定交论道,深相师友。
为龙门宰,部有群盗,杀人不忌,会公领尉事,自捕悉擒之。
公曰:「此剧盗也,送府或有叛去者。
且尉兵弱,不足为捍防」。
皆命斩之,一府服其果。
文康王公镇蜀,有以威暴上闻者,会公自蜀召还,对日,真宗问曰:「凌策王曙治状何异耶」?
公曰:「前凌策,岁丰少事,得以平易治之。
比岁小歉,人剽轻,其心易摇,故王以严刑制之。
然所诛杀,特盗贼耳,未尝变陛下他法」。
帝善之。
初为谏官,属岁荐饥,后河东郡,公上言:「岁数不登,力役屡起,元元困苦,道殍相望。
宰相事也,未闻有济之之术,愿策免以塞群望」。
疏寝不报。
京师民间传有灵泉,饮者愈疾,议建祥源观。
诏初下,公上言:「前世有传圣水愈疾者,皆诞妄不经。
今盛夏亢阳,大兴土木,以营不急,非国事也」。
上清宫建,凡有兴作,皆推本符瑞,以答天贶,臣下罕有以土木沮议。
公沿古守正,无所惮焉。
又抗论时政,前后数十事,今掇其要者。
公以外官有劝农之号,而使穷民转徙,污莱弗辟,盖考课弗明,吏职废弛,寖以及此。
昔邵信臣南阳,辟田三万顷,此实效也。
守宰居位,皆积日以幸迁,非有意于民者。
宜申明考课法,一切为殿最以督之。
又请禁民弃孝养而事浮图、老子者,或受父母教及亲亡者勿禁。
先帝世,吏一受赂,终身不见齿。
及天禧晚政,稍被宽贷,或复得进。
公请重其制,累赦勿原。
又以荒岁入粟者,止与上佐虚名假之,不足为权时之制,宜自万石而上,得与武臣奏补子弟为比。
吏部旧制,择善吏为御史府主簿、三司法官。
时有旧臣,亦以亲属补其员,公请罢之,因言近臣对见,不当为子弟乞恩,以开幸进。
公以古之荐士受上赏,今罪有从坐,而赏不著,非沮劝之道。
宜较其章著者,推以恩典。
国家景德后,分部置使,总按刑狱,公以为郡守皆朝廷臣,转运使已专刺举之职,复置使按郡,非所以责任守臣而息狱讼也,当罢之。
河北平,诏劳帅臣逮吏卒,独不及民,公请蠲两河岁赋以宽之。
又建言黜章句篆刻之伎,崇尚学术,复聘士之礼。
其章疏大较如此,施行者盖一二焉。
有唐故事:拾遗、补阙,掌供奉、讽谏,得以廷论政事。
国朝授者,或兼儒馆,或领外字,专以宠文雅材干之臣,非复曩时职事。
天禧诏书置谏官、御史十二员,首得公与肃简鲁公宗道
二人为谏官,凡所论列,拜疏而已,未尝请对。
公援举故事,自是常得对,遂为故事。
及迁司谏,会论疏决刑狱事,章不下,固让不拜。
翌日章报,乃受命。
公厚于故旧,始终无少间也。
王文康寇莱公责官,朝士无往者,公叹曰:「友朋之义,独废于今世耶?
坐谴无愧矣」。
乃出饯之。
雅爱处士李渎之为人,终,公陈其高退之行,诏赠著作郎
其敦笃如此。
西京日,有归老之志,求领留司御史台,不允。
比召还,不诣阙,愿徙河中,卒如其请。
难进易退,有古君子之风焉。
公之先,代郡人,后魏孝文之迁都,因徙家于洛阳
十二代祖环镌,北齐中书侍郎
环镌生坦,大理卿
坦生政会,唐武德功臣封渝国公
政会生元意,尚太宗南平公主,位至洪州刺史
元意生奇,为吏部侍郎天授中为酷吏所陷。
奇生获嘉令慎言慎言河东褧,褧生秘书郎藻,藻生蔡州刺史符,符生洪洞圭,圭兄弟八人,崇龟、崇望最显,崇龟位至清海军节度使,崇望相昭宗,至左仆射
圭生大父赠太保讳岳,仕后唐,终太常卿
夫人赵氏封天水郡太夫人
太常生烈考赠太保讳温叟,事皇朝,终御史中丞
夫人李氏封永乐郡太君
公两娶赵氏,皆赞善大夫杲之女。
郡君有子七人:长曰贶,将作监主簿
次即著作君;
次曰先,将作监主簿
次曰邕、忱、兆、兢,并太常寺太祝
贶、先早亡。
女二人,长适大理评事王珣琇,次幼。
刘氏自中丞而上,事备累朝国书。
著作兄弟皆开敏有材称,著作又登进士第,能世其家矣。
今世衣冠,虽或前朝旧族,然经乱,大概离去旧邦,不则爵命中绝,谱谍散缺,无如刘氏蝉联盛大者。
又自渝公而下,至今十世,犹葬尹樊里,此其尤异者也。
初,以领贡部,某得奏名,及为河南,以掾吏事公,故著作君以家世之旧为请。
某撰述非工,独能不曲迂以私于人,用以传信于后,故叙先烈则详其世数,纪德美则载其行事,称论议则举其章疏,无溢言费辞,以累其实。
后之人欲见公德业,当视于斯文为不诬矣。
景祐四年月日刻石。
按:《河南先生文集》卷一三,明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