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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制奏 北宋 · 尹洙
 出处:全宋文卷五八二、《河南先生文集》卷二二
臣窃见诸路兵马,自来分与诸将,则统制不一;
临时差拨,则兵将不相谙练。
盖由节制不分,名级未辨,是以难于处置。
臣闻有部分然后有号令,有号令然后有赏罚。
今部分未立,号令何由而举?
赏罚何由而施?
以此用兵,从古未有。
以臣愚见,必若身之使臂,臂之使指,然后号令明而赏罚行。
今略定军制,件析如后。
逐路大将一人/本路兵马进退战守,皆专制之,败衄则在其责。
副贰一人/大将所制之事皆佐之,败衄则从坐。
列将十人/分掌本路之兵,步骑相参,大率以五千为准,不必定其数。
大将量其才而授之,专主所将之军,其进退即禀命于大将
一军之胜负,大将上其状以赏罚之。
本路处置,即皆不预。
队将五十人/每列将一人,各给队将五人。
所主队兵之进退,皆禀命于列将。
右,臣所画部分,今略定名级,伏乞朝廷讲议节制,颁下诸路。
仍乞不作臣寮上言,所贵上禀庙略。
谨具状奏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