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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解职行服状1053年2月21日 北宋 · 余靖
 出处:全宋文卷五五七、《武溪集》卷一四、《粤西文载》卷四 创作地点:广西桂林市
右,臣去年六月二十日枢密院递敕诰至韶州,蒙恩免持服,特授秘书监,就差知潭州兼本路安抚使
仍准中书劄子,奉圣旨限次日起发,不许辞免。
未到任间,再奉敕改差知桂州,充广南西路都钤辖经略安抚使,于七月十六日到任。
又准中书劄子,奉圣旨同杨畋经制广南东西路盗贼事。
自授命已来,蒋偕等诸将败衄,臣亦累状,乞从追削归守丧。
至今年正月十八日宣徽使狄青部领三将兵甲,杀败蛮寇,收复邕州,贼首智高奔回巢穴,狄某、孙某、石某等各已发还京,臣今分屯兵马,即回本任。
伏念臣去岁授官,不敢辞免者,贼在方面,逼近乡里,欲因驱策,剪除凶丑,而绝无劳效,幸免追逐。
况今盗贼出境,贤俊满朝,何假墨缞以临民政?
再念臣父存之日,尚容归侍,父没之后,不能终丧,乃是微臣事亲之不诚,朝廷置臣于有过。
臣若拂衣而先去,则似要君,抗章自陈,盖非虚饰。
伏乞朝廷悯臣持父之服有限,报国之日尚长,许臣解官归乡,终满丧制,则臣感天圣之诚,无有纪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