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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度 北宋 · 孙甫
 出处:全宋文卷五三六、《唐史论断》卷下
论曰:前代以来,天子有兴治平乱之志,而或功不成、事不立者,明断不足也。
以天子之尊,有明断之才,何为而不可?
盖当兴治平乱之时,必究事机,详利害,任贤者,去时弊。
数者之类,君不能独计,必谋之臣;
臣未必皆贤,必有异同之论。
若辩之不至则惑,惑则其事不行。
虽或行之,一奸人沮之,则半道而止矣。
此明断不足之患也。
宪宗裴度为相,使平寇乱,可谓明断至矣。
宪宗河北藩臣不奉朝命,方有平定之志,吴元济河南近镇,擅袭父位,且放兵肆劫。
命将讨之,镇、郓二贼同恶相援,乞赦元济之罪,宪宗不许,但委武元衡经画其事,又得裴度赞其大计。
镇、郓二贼乘凶忿恣行逆计,至遣其党于都下武元衡,及伤裴度,中外惶骇,日虞不测。
有献计者请罢裴度官以安贼心,宪宗大怒曰:「若罢官,是奸计得行,朝纲何以振举
朕用裴度一人,足以破贼」。
此真英主之言也。
夫能知裴度之贤,足以破贼,明之至也。
京师凶贼窃发,杀害宰相,不挠用兵之计,断之至也。
宜乎不数年诛除宿盗,平定两河,尽复高祖太宗之土宇,非明断之才,何以至此?
夫用兵固难事,加六十年叛涣之地,朝廷恬于姑息,一日决计征讨,止由明断,遂果有功。
若军国之事不至如此之难者,天子以明断行之,岂有不成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