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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戒1060年 北宋 · 宋祁
 出处:全宋文卷五二○、《宋景文笔记》卷下、《宋景文集》卷四八 创作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吾殁后,称家之有亡以治丧歛。
用濯浣之鹤氅、纱表帽、线履。
三日棺,三月葬,慎无为阴阳拘忌。
棺用杂木,漆其四会,三涂即止,使数十年足以腊吾骸、朽衣巾而已。
吾之焄然皦皦有识者还于造物,放之太虚;
可腐败者合于黄垆,下付无穷,吾尚何患?
掘冢三丈,小为冢室,劣取容棺及明器。
左置明水,水二盎,酒二缸。
右置米面二奁,朝服一称,私服一称,靴履自副。
左列吾志,右刻吾铭,即掩圹。
惟简惟俭,无以金铜杂物置冢中。
吾学不名家,文章仅及中人,不足垂后。
为吏在良二千石下可著数人,故无功于国,无惠于人,不可以请谥有司,不可受赙赠。
又不宜求巨公作志及碑。
冢上树五株,坟高三尺,石翁仲兽不得用。
盖自标置者,非千载永安计尔。
不得作道佛二家斋醮,此吾生平所志,若等不可违命作之;
违命作之,是死吾也,是以吾为遂无知也。
丧之诣茔,以绘布缠棺,四翣引,勿得作方相俑人,陈列衣服器用,累吾之俭。
吾生平语言无过人者,慎无妄编缀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