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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故奉直郎侍御史王公墓志铭 北宋 · 胡宿
 出处:全宋文卷四六八、《文恭集》卷三七
庆历乙酉,上用太原王公侍御史,数进方幅,切劘庶政。
明年,以天禧故事参领谏职,台中杂细,一不复省,颛绳违纳辅而已。
公强学精志,多识前载。
孝武时倪宽以经学进,建武中杜林以名德用,公膺时学,其殆几乎!
九月十三日,对延和殿,敷叙未究,疾作,遽退。
明日,卒于家,治命葬于颍。
上闻,衋然伤之,法赙有加,复录其子向三班借职,且曰使有禄以养其母。
恩从特出,例前不著。
葬有日矣,诸孤条官阀世谱,托铭于学史者,且云友也,义不得辞。
公讳平,字保衡
五世祖唐末避地自徙,居侯官
王审知之据郡也,曾大父隐晦弗仕。
常署大父为安远使,已而谢去。
考讳居政,以行义称于州里。
娶姚氏,早亡,继室以陈氏。
及公有位于朝,陪祀延漏祢室,官至秘书丞,以昭德、仁寿二号,为继、姚封邑之宠。
公生而颖特,少挺淳至。
十二岁,丁昭德之丧,号慕焦毁,不能自存。
大父敦譬,益更感绝。
后与从弟甲同研席,相友爱。
久之,游学不利春官试,还客江淮间,所至交其士大夫之贤者。
好自整饬,不妄举动。
强于记问,有制度之学。
经史汎达,诵说有法,好学者日至其馆,从授大义。
诸生奉币为谢,初不之却,痛节游费,还资养具。
圣后元年,以同进士出身许州司理参军
里中女乘驴单行,盗杀诸田间,褫其衣而去,驴逸田旁家,收系之。
觉,吏捕得驴,指为杀女子者。
讯之四旬,田旁家认收系其驴,实不杀女子。
公意疑甚,以状白府。
州将老吏,素强,了不之听,趋令具狱。
公持益坚,彼乃怒曰:「掾懦耶」?
公曰:「今触奏坐懦,不过一免耳。
与其阿旨以杀无辜,又陷公于不义,较其轻重,孰为愈耶」?
州将因不能夺。
后数日,河南移逃卒至许,核之,乃实杀女子者,田旁家得活。
后因众见,州将谢曰:「微司理,向几误杀人」。
再为临安扶沟主簿
翰林徐公奭治京府,荐其材,除开封府法曹参军
董希颜推官,持法喜深,公处以正,与之背戾。
满岁当迁,故事阖府保任,希颜持奏不署。
或讽公往谢,公曰:「脱遇知我,安用谢为?
如其不知,谢适取辱。
使谢而署奏,交有所丧」。
希颜闻之惭,索奏亟署。
寻除秘书省著作佐郎,在职如故。
初,府掾任京司者,见尹廷谒。
未几泛恩,诸掾悉迁朝秩。
公除秘书丞,同府掾佞尹,拜谒廷下。
公以朝有定著,引他掾罗拜堂上,识者谓其有体。
尹后奏罢诸掾有朝籍者,出知洪州分宁县。
土多强宗大姓,前宰以嫌不之按。
公无间然,虽宾兴未预,皆以礼迎见。
至其家负法,虽细弗贷,用是众伏焉。
就迁太常博士,入为审刑详议官
操宪甚均,持心近厚。
景祐四年冬,地震于晋、忻,城坏,人多压死。
公上书推灾异之变,大抵言:「阴宜静而反动,今失其性。
四夷之于中国,阴也。
戎狄将有摇叛乎?
宜敕边将,豫严兵备」。
岁中,蛮寇宜、二州,杀守将
河西外叛,元昊入寇;
契丹乘间以重兵压境上,求三关故地,为言誓外增物,仅乃得止,如公之疏云。
尚书屯田员外郎通判徐州
未行,丁秘书君忧。
免丧还台,会执建议诸七十在官一切致仕之法。
公以谓古者养老,所以纳民于忠厚。
今士大夫虽不能据礼引去,从而斥辱,殆非所以为国养恩之道。
奏《养老颂》讽焉。
不省。
通判荆南府,迁都官员外郎
守臣操政,多任便宜。
公据法不从,以严见惮。
朝廷高选宪属,于是有台端之召。
初,石元孙延州兵败,传云已死,县官举赠典,录诸孤。
已而西人请成,归元孙于我,议者责其不死节,请戮以厉后。
公上言:「西戎比年犯塞,将校覆殁几何?
甫归元孙,随而见戮,是坚降者之志而绝内顾之望,非计之便」。
元孙卒得不诛。
监察御史阎询王素狱,谗者言姻家,匿不自避,疑其奸,上立黜
惶惧不敢辩,独公奏言:「询妻弟娶从女耳,论情则至疏。
在法不当避」。
业已黜河阳酒局,然寻起通判陇州
公议论务大体,略碎烦,所弹应法。
尝乘间为上言:「人情不能无过,且宜阔略细微。
问诸忠义何如耳」。
上深纳之。
数条白边关利害,及摘财赋之蠹。
他日宰相择专对者,往迓敌使,公不在选
上却奏曰:「王某识敌态,敏且辩,胡为弗遣」?
遂命为接伴使。
还言河北春月犹习土兵,违时防耕,可趋其会。
自是乡兵阅习,以两月为限断,尽须罢。
三司户部判官,寻充契丹国信使
幽州,敌方蒐兵试战,声言伐,遣其相萧忠孝来云:「元昊侵侮敝邑,敢以告」。
诸使唯唯。
公遽曰:「南北盟好,欢固踰于金石,何谗之能间?
且治兵,有国常事。
脱吾边鄙讨贰,庸可间乎」?
忠孝既退,公之介曰:「彼妄诞,非其主意」。
公曰:「不然」。
及见戎王,面谕伐夏事,略与孝忠语同,公拾前对对之,戎王喜。
规中还奏,题其所答。
广亲邸灾,公坐省曹,案领修造,有诏营缮,令主督作。
广亲,秦悼王邸也。
年祀浸久,支庶弥广,无容室处,至为楼居。
上患其然,方议益邸,会其火,因度取邸旁民家地以广其宫。
悦劝工徒,省约用费。
有以旧例送钱者,公拒而弗纳。
寻代贾渐知谏事,延和之对,辞解宫役,曰:「臣向为修造有司,今为谏御史护役,于体非是」。
上曰:「宫役垂讫,烦卿旬日事耳」。
公病,语不及究,犹力疾自退,还于牖下,以至于启手足。
享年六十三。
公介而敏,造次必于儒雅,论议依于名节,与朋友信,于闺门孝。
从弟甲,后登进士第,与今资政范公同年生也,调澧州司理参军,病卒于京师
公哀慕收敛,不啻同产。
范公高其义,往吊之,复以同年齿为之拜。
雅为故集贤殿修撰曾公会所器,妻之爱女。
贤善柔閒,经是二物。
金华为汤沐邑。
男五人,回、冈、向、同、问。
冢子学有家法,行为士范。
诸子咸保家之令,志局巨量。
一女,嫁光禄寺丞陈臻古。
皇祐己丑八月十二日,葬于汝阴之旌义新安里。
辱公最旧,舍我先逝,惜其疏远孤进,晚始得供奉谏诤,所蓄积,曾宣济之未暇,一旦奄忽,其命也夫!
铭曰:
公尝游兮颍之湄,爱颍水兮清且漪。
壮有气兮陵虹霓,冠岌嶪兮佩陆离
挟时策兮步来西,思绿发兮殚所施。
命与力兮不可支,与一御史兮衰且迟。
骥将骋兮蹶之,年不与兮已而。
望闽树兮东南涯,贫不资兮葬不得归。
循故颍兮水依依,丹旐举兮秋风吹。
匪良友兮我孰思,有贤子兮君勿悲。
尚逝者兮有知,宁体魄兮于斯。